近日,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选结果公布,我校4项成果获奖,其中何柏生编审的著作《法律文化的数学解释》荣获一等奖,王泽林副教授的著作《北极航道法律地位研究》和吕江副教授的著作《能源革命与制度建构:以欧美新能源立法的制度性设计为视角》荣获三等奖,张超汉副教授的著作《国际航空产品责任研究》荣获首次设立的青年成果奖。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是我国人文社科领域最具公信力和影响力的奖项。这一奖励系教育部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为表彰奖励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取得的突出成绩,展示高校社科界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践成果,鼓励严谨治学、勇于创新、铸造精品,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一项重大举措。该奖项每三年评选一次,迄今已开展八届。本届我校4项成果获奖,实现了我校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零的突破,获奖数量超越历届获奖总和,充分彰显了近年来我校多举措提升科学研究实力的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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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成果名称  | 
      
       成果类型  | 
      
       学科类别  | 
      
       申报人  | 
      
       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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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文化的数学解释  | 
      
       著作  | 
      
       法学  | 
      
       何柏生  | 
      
       一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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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航道法律地位研究  | 
      
       著作  | 
      
       法学  | 
      
       王泽林  | 
      
       三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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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源革命与制度建构:以欧美新能源立法的制度性设计为视角  | 
      
       著作  | 
      
       国际问题研究  | 
      
       吕江  | 
      
       三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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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航空产品责任研究  | 
      
       著作  | 
      
       法学  | 
      
       张超汉  | 
      
       青年成果奖  | 
    
附:教育部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的决定
(供稿: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