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教育部新时代全国高等院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经过认真筹备,我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于11月30日在长安校区满天星学术报告厅隆重召开。参加会议的有我校参加工作满60年、来校工作满50年的离退休老教授代表,校领导、校长助理,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本科教学督导专家组全体成员,长安学者、长安青年学者特聘教授,长安青年学术骨干,校内全国优秀教师,省级教学名师、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优秀教学管理干部等荣誉获得者,副处级以上干部,各学院(部)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教学秘书及部分受邀校友代表共500余人。大会由校党委副书记赵健主持。校党委书记宋觉作题为《准确把握“九个坚持”要求 着力打造高水平本科教育》的辅导报告上午,校长杨宗科作了题为《牢记使命 追求卓越 以课堂教学革命为突破口 全面推进人才培养体系改革 奋力建设新时代高水平本科教育》报告。他回顾了我校本科教育60年的光辉历程,分析了新时代本科教育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挑战,指出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明确了学校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主要目标及十大任务。他强调,学校要坚定正确办学方向,全面增强立德树人的成效;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要积极建设新法学,全面优化人才培养体系;要着力营造优良学风,全面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要以推动课堂教学革命为突破口,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要实现从“教为中心”向“学为中心”的转变,淘汰“水课”,打造“金课”,以信息化教学作为支撑,以改进教师评价和学生学业考核制度为保障,向更高阶的课堂迈进。副校长王健对《西北政法大学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实施方案(草案)》的起草情况作了说明。大会隆重举行了“功勋教授”和“终身成就奖”表彰仪式。副校长漆思宣读表彰决定,王健宣读颁奖词,授予马朱炎、方克勤、刘振江、杨文汉、武步云、郭志琦、穆镇汉等7位教授“西北政法大学功勋教授”荣誉称号,授予“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称号获得者杨永华教授“西北政法大学终身成就奖”。讨论阶段,全体参会人员分为13个小组重点围绕校长报告和《西北政法大学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实施方案(草案)》展开了热烈而充分的讨论。与会人员集思广益,献计献策,就建设我校高水平本科教育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下午,经济法学院院长义海忠教授,新闻传播学院院长孙江教授,商学院副院长徐京平副教授分别就学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教育部新时代全国高等院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动课堂教学创新和课程建设、创新实践教育及创新创业教育模式、提升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水平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发言。优秀校友代表——北京一中院行政庭庭长、全国审判业务专家薛峰法官结合本职工作,就法学专业特色发展和课程建设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校党委书记宋觉作了题为《准确把握“九个坚持”要求 着力打造高水平本科教育》辅导报告。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特别是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提出的“九个坚持”进行了系统阐释,并就扎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提出具体要求,即在坚持办学政治方向上要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在立德树人上要理念先进、严抓严管;在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上要开阔视野、多管齐下;在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上要大力倡导爱国奋斗、建功立业;在推动综合改革上要积极稳妥、坚定不移;在加强党对高等教育的全面领导上要履职尽责、勇于担当。宋觉强调,全面提高本科教育质量,着力打造高水平本科教育,一要紧盯精力投入这个基本点,努力构建全员参与的人才培养机制;二要站稳“课比天大”这个制高点,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三要扭住静心求学这个根本点,教育学生刻苦读书学习;四要抓住管理创新这个关键点,持续深化综合改革。杨宗科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本次会议是学习的会议、贯彻落实的会议、传承优良传统的会议,是一次凝心聚力的会议,也是开启新征程的会议。他要求,全校上下要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准确把握高等教育基本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传承学校本科教育60年的成功经验,以“四个回归”为基本遵循,为培养能够担当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凝心聚力,全面开启新时代学校本科教育发展新征程。赵健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单位要尽快组织传达和学习会议精神,把思想统一到学校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总体思路和具体安排上来;二是要进一步强化本科教育中心地位,不断打牢人才培养工作基础;三是要夯实工作责任,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供稿:教务处 党政办 摄影:杜超英 大学生记者团)
2018-12-01为积极弘扬爱国奋斗、建功立业精神,大力推进学统承传、学术积淀、师德师风传承,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全校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凝心聚力、奋力建设新时代高水平本科教育之际,学校决定授予马朱炎、方克勤、刘振江、杨文汉、武步云、郭志琦、穆镇汉等7位教授(以姓氏笔画排序)“西北政法大学功勋教授”荣誉称号,授予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称号获得者杨永华教授“西北政法大学终身成就奖”。11月30日上午,在我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上,举行了“功勋教授”和“终身成就奖”的表彰仪式。校党委书记宋觉、校长杨宗科为“功勋教授”颁发证书和奖牌。11月29日,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专程到杨永华先生家,为其颁发了“终身成就奖”证书和奖牌。赵健副书记主持表彰仪式,漆思副校长宣读表彰决定,王健副校长宣读颁奖词,返校校友代表为功勋教授献花。西北政法大学功勋教授荣誉称号获得者马朱炎教授马朱炎教授,1926年11月出生,祖籍陕西蒲城,法学理论专业首批硕士研究生导师。1949年2月起,先后在延安大学韩城分校、西北人民革命大学、中央政法干校西北分校、西安政法学院工作,在我校工作生活69年,曾任法学基础理论教研室主任,并兼任中国法理学会干事、陕西省法学会常务理事。1992年9月离休。代表作《法的基本理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解释原则》等,我校法学基础理论学科主要创建人。西北政法大学功勋教授荣誉称号获得者方克勤教授方克勤教授,1927年8月出生,祖籍河北涿县,法制史专业首批硕士研究生导师。1954年起,先后在西北大学法律系、西安政法学院、西安交通大学任教和工作;1979年3月回校任教,曾任法律系法制史教研室主任,兼任司法部中国法制史师资班班主任、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政协第五、六届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1993年3月退休。代表作《中国法制史》《中国革命法制史》《陕甘宁边区法制史稿•狱政篇》,我校法制史学科主要创建人。西北政法大学功勋教授荣誉称号获得者刘振江教授刘振江教授,1926年10月出生,祖籍山东寿光,国际私法专业首批硕士研究生导师。1948年起,先后在华东人民革命大学、苏南行署县法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莫斯科大学法律系、西北政法学院、西安外国语学院、西安红旗手表厂子弟学校学习和工作,1979年回校任教,曾任法律系国际法教研室主任、法学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陕西省自学考试委员会法律委员会主任等职务。1992年9月离休。代表作《国际私法教程》《国际民事诉讼法原理》《论国际私法性质》等,我校国际法学科主要创建人。西北政法大学功勋教授荣誉称号获得者杨文汉教授杨文汉教授,1934年6月生,祖籍陕西兴平,政治经济学专业首批硕士研究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949年11月起先后在咸阳干校、中国人民大学经贸系和研究生班、陕西省计委物资局、西安政法学院、西安交通大学学习、工作和任教;1979年回校工作,曾任理论系政治经济学教研室主任,兼任中国经济发展研究会第一副会长、中国生态经济学会理事、陕西省经济学会常务理事。2003年3月退休。代表作《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史纲》《完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重大步骤》等,我校政治经济学学科主要创建人。西北政法大学功勋教授荣誉称号获得者武步云教授武步云教授,1929年11月出生,祖籍内蒙古卓资县,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949年7月起先后在绥远省行政干部学校、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局、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西安政法学院、陕西中医学院工作、学习和任教。1979年回校任教,曾任政治理论系、行政法系主任,兼任陕西省辩证唯物主义学会副总干事,陕西省法学会行政法学会总干事。1995年3月离休。代表作《马克思主义法哲学引论》《黑格尔法哲学:法与主体性原则的理论》《政府法制论纲》《法的本质的哲学思考》等。曾获国务院表彰的高等教育事业“突出贡献”者、司法部评选的先进教师等荣誉称号。我校马克思主义哲学学科、行政法专业的主要创建人。西北政法大学功勋教授荣誉称号获得者郭志琦教授郭志琦教授,1935年5月出生,祖籍陕西长安,政治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951年起先后在中共中央西北局机要处、中央办公厅机要局、西安政法学院法律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研究生班、西北政法学院、西安医学院工作、学习和任教。1979年6月回校任教,曾任政治理论系主任、经济法系副主任、经济贸易系主任,兼任陕西省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会会长、陕西省经济学会理事等职。1998年9月退休。代表作《竞争学》《市场经济理论史纲》等,我校政治经济学学科主要创建人。西北政法大学功勋教授荣誉称号获得者穆镇汉教授穆镇汉教授,1929年10月出生,祖籍江苏无锡,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950年起先后在苏南苏州行政干部训练班、苏南公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西北大学法律系、西安政法学院、西北大学学习和工作,1979年回校任教,曾任西北政法学院副院长、院长兼党委书记,兼任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会长、中国劳动法研究会副会长等职。1995年11月退休。代表作《商业法教程》《劳动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国有资产立法的几点思考》《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等,我校经济法学学科主要创建人。西北政法大学终身成就奖获得者杨永华教授杨永华教授,1937年2月出生,祖籍山东东营,法制史专业首批硕士研究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962年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1965年北京大学法律系中国法制史专业研究生毕业,先后在北京大学法律系、西北大学工作,1979年到本校工作,曾任法律系法制史教研室主任,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委员等重要学术职务。代表作有《中国法制史》《陕甘宁边区法制史稿》《中国法律思想通史》等,我校法制史学科主要创建人。因为在陕甘宁边区法制史研究领域的开拓性贡献,2012年获“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荣誉称号。(供稿:人事处 党政办 摄影:杜超英)
2018-11-3011月30日,校党委书记宋觉,校长杨宗科,校党委副书记赵健,校纪委书记肖道远,副校长李玉朝、漆思、王健一行视察了我校近期竣工的智慧教学示范中心、信息网络中心核心机房和法学实验实训示范中心。宋觉和杨宗科为智慧教学示范中心揭幕,副校长王健主持揭幕仪式。杨宗科在讲话中指出,课堂教学的关键是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智慧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为课堂教学革命、打造“金课”、深入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法学实验实训中心的改造升级对于学校创新法学实践教学形式,强化法律职业技能培养,打破学校和实务部门壁垒,引入优质的社会资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网络中心核心机房建设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和数据网络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这三项工程的竣工,为学校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一流专业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保障,意味着学校在基础建设和教学硬件设施建设方面迈上新台阶,开启新征程。智慧教学示范中心位于5号教学楼,共建有27间智慧教室,1间可视化教学管理中心,2间自助微课录播室。所有的智慧教室均具备自动录课、智能考勤、互动教学、随堂测验、分组讨论、线上作业、翻转课堂等功能,支持教师上传资源,学生在线预习和视频点播。可视化教学管理中心可以实现对所有设备的智能管控,支持在线听课、在线督导,实时收集、汇聚教学过程中的各种数据,构建完整的教育大数据,通过对这些数据的挖掘和分析,可以为学校本科教育发展提供重要参考。法学实验实训中心2008年被评为首批法学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西北地区唯一一所法学专业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西北地区法学类实验教学改革和实践的重要基地和先进教学理念辐射中心。本次升级改造工程将中心整体进行了重新规划和整合,合并功能重复的教学场所,增设“模拟智慧法院”“校园律师事务所”“法学信息化实践教学平台研发中心”等新功能单元;引入了法院、仲裁院、律所、科研机构、企业等优质社会资源,实现学校和实务部门协同育人的无缝对接;按照数字化、信息化、高规格、高标准原则更新设备设施,利用司法大数据充实法学实践教学资源,提升了中心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功能。信息网络中心核心机房严格按照国家B级机房标准建设,共建有模块化标准机房3个,配有48个服务器机柜、3组行间精密空调、1组模块化UPS机头。基础能源保障方面建成市电、UPS及300KW发电机组智能响应切换系统,充分保障校园网核心节点设备供电。安全保障方面建有动力环境监控报警系统、七氟丙烷消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及智能门禁管理系统,四大系统联动协作有效的构建了基础防护体系。通过严谨设计和规范施工,项目建成后将达到省内高校领先水平,可以为我校信息化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软硬件保障,更好的服务于我校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教务处处长陈京春介绍了智慧教学示范中心和法学实验实训中心的建设情况,信息网络中心主任李健介绍了核心机房的建设情况。当日参加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的各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40余人共同参观。(供稿:教务处 摄影:杜超英)
2018-11-30“生活的态度决定了你精神生命的相对长度,你无法预知或延续你肉体生命的长度,但可决定你精神生命的相对长度。”——牛争鸣。牛争鸣,西安理工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博士生导师、二级教授、我国著名水利工程专家。2018年3月20日,牛争鸣教授在为本科生上完课后突发心脏病不幸离世。自1982年留校任教以来,牛争鸣教授一直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他以高尚的品格、严谨的教风和深厚的学养赢得了广大师生好评。遍洒桃李,心怀大爱,是春风、是春蚕、是温暖人心的火焰,他用热忱的情怀和前行的力量作为教书育人、奉献祖国的养料将自己燃烧。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始终以“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为初心,坚持以德立身、以德施教,自觉践行党的教育方针,以“四有”好老师形象彰显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为深入推进我校“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11月29日下午,“赤子心•孺子牛”西安理工大学牛争鸣教授先进事迹报告团一行来到我校长安校区,为师生作了一场感人至深的宣讲报告会。西安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李建竹、党委宣传部部长王辉及相关工作人员,我校党政领导、党委委员、校长助理,爱国奋斗知识分子典型人物推荐教师,首届“满天星学术贡献奖”获奖教师,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党委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干部、学生代表等二百余人聆听了报告。报告会由校党委副书记李平安主持。报告会上,西安理工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党委副书记李红英、水力学研究所副所长王雯、青年教师李奇龙,长期在西安理工大学务工的农民工马鹏举及西安理工大学党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凌云作为宣讲团成员,先后深情讲述了牛争鸣教授为党的教育事业拼搏奉献、矢志育人的典型事迹。“牛老师的心里装着工作、装着讲台、装着水利、装着科研、装着学生、装着家人,可是他却唯独忘记了装上自己。牛争鸣先生正是一道燃烧生命、照亮心坎的精神之光!”现场听众沉浸于宣讲团同志们深切的讲述与回忆之中,纷纷动容于牛争鸣教授的动人事迹,不由为之泪湿,无不为牛争鸣教授的精神所感动。李平安在总结讲话中表示,报告团5位成员分别从不同角度,讲述了牛争鸣教授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所具有的崇高价值追求和责任担当,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对党的教育事业的无限忠诚。牛争鸣教授的先进事迹生动诠释了“讲政治、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标准和“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标准。他指出,当前全校上下正在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的系列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和全体师生向牛争鸣教授学习,向我们身边的先进典型学习,以牛争鸣教授和身边先进典型为榜样,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新时代自觉弘扬践行爱国奋斗精神,把个人理想自觉融入国家的发展伟业,融入学校的建设发展,勇于担当民族复兴大任,不辱时代使命,做新时代的奋斗者、勇为者、建功立业者,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牛争鸣教授的先进事迹在师生中引起了强烈反响。“牛争鸣教授用他毕生的奋斗与追求,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价值追求和使命担当,在广大师生心中树起了一座不朽的丰碑。”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青年教师梁钊说:“作为一名青年教育工作者,我应当以牛争鸣教授为榜样,以其名言‘讲台和试验场就是战场,作为教师,教学、科研就是战斗任务’来要求自身,成长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党政办公室赵洁老师在聆听报告会后说到:“牛争鸣教授用自己的艰苦奋斗和无私奉献,体现了一名人民教师对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的无限忠诚,正是因为有这样一批师长的前赴后继,才能使得教育事业的‘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得到真正落实。”“牛争鸣教授爱岗敬业、一心致力于祖国的科研事业,让我深受感动。”我校商学院2017级学生胡安迪眼眶微红的讲到:“如今的我们正值青春年华,必不能虚度时光,也要学习牛争鸣教授的精神品质,认认真真学习,踏踏实实做事。”“世间再无牛争鸣,桃李何处觅春风……”,报告会最后,播放了来自牛争鸣教授最后一堂课上学生们的诗朗诵,表达了对师长的深切缅怀,饱含深情的声音在师生耳边久久回响!(新闻中心 张佼 摄影:杜超英)
2018-11-30近日,第四届全国民族研究优秀成果获奖名单公布,我校行政法学院常安教授的专著《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宪制变迁》获全国民族研究优秀成果奖著作类一等奖,杨军博士生的论文《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探究》获全国民族研究优秀成果奖论文类三等奖。全国民族研究优秀成果奖是我国研究民族问题的权威奖项,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组织评选,之前分别于2010年、2012年、2015年各评一次。本次全国民族研究优秀成果奖经初核、初审、复审、核查、终审和公示,共评出优秀成果奖著作类71部、论文类72篇。其中,著作类一等奖9部、二等奖20部、三等奖42部;论文类一等奖8篇、二等奖20篇、三等奖44篇。常安教授的《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宪制变迁》一书系学界较早从国家建设视野下研究近代以来我国的民族治理转型及相应宪制变迁的一部专著,在书中系统分析了清末立宪、五族共和、抗战时期中华民族立宪话语、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奠基历程等影响我国民族治理的重要宪法制度,并就特定宪法学文本与宪法性事件进行法理分析以服务于国家政治、法律战略需求,书中提出的“中华民族入宪”、对西藏民主改革的法理解读、《清帝逊位诏书》对于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的意义等观点,也产生一定学术影响。在本次评选中,我校博士研究生杨军的成果《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探究》获全国民族研究优秀成果获论文类三等奖,这也是我校博士生第一次获此奖项。杨军博士生入学以来,科研成绩优异,已在《广西民族研究》、《云南民族大学学报》等Cssci刊物发表论文6篇,获得国家民委优秀成果奖、广西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奖励4项,主持的国家民委课题顺利结项并获优秀等级。(供稿:科研处)
2018-11-2611月24日,由教育部社科司指导、教育部高校思政课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承办的“我心中的思政课”--第二届全国高校大学生微电影展示活动颁奖礼圆满结束。我校申报的作品《在身边》历经省赛、国赛,最终从全国247所高校的270部作品中脱颖而出,荣获第二届全国高校大学生微电影展示三等奖。为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今年6月份,教育部社科司组织开展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领航计划系列主题活动。我校在接到省委高教工委通知后,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组建了由党委学工部李建梅、严芳、刘一辉,马克思主义学院相凯宇、法硕教育学院冯晨光组成的指导教师团队,由新闻传播学院樊佳奇、宁琳、杨梦轩等20余位同学组成的学生团队,精心打磨剧本,严把拍摄质量,利用暑假圆满完成了作品拍摄、剪辑等工作。近年来,我校高度重视思政课程建设,作为思政课之一的“形势与政策”课程也在不断改革创新。通过召开“形势与政策”教学工作会议、举办“形势与政策”讲课及课件比赛、大力推进“形势与政策”课程改革等方式,不断提高“形势与政策”课程的授课质量,提高学生对该门课程的参与度和获得感。(供稿:学工部)
2018-11-2611月16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隆重举行“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聘任仪式”,共有百名高校学者、实务部门专家和资深律师获聘省院新一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春雷为出席聘任仪式的9名专家委员代表颁发了聘书,并作讲话。 据悉,我校一共有21名教师受聘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新一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杨春雷检察长指出,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有了更高水平、更丰富内涵的需求,同时对司法工作、检察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为了顺应新时代新任务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及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充分用好“外脑”智慧,为我省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献智献策,省院党组决定,聘请100名专家学者担任省院新一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杨春雷检察长介绍,此次聘请的百名专家委员,涵盖了民事、刑事、行政等三大诉讼专业,涉及环境资源保护、国有资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金融证券、知识产权、计算机网络、建设工程、资产评估、舆情监控、校园安全、新闻宣传等广泛的行业领域,其中,有高校知名教授、实务部门业务专家,还有资深律师,他们是所在单位所在行业的业务专家和领军人物,有着深厚的专业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必将成为推进我省新时代检察事业在新的起点上继往开来、创新发展的宝贵财富。为充分发挥好专家委员的“智库”作用,杨春雷检察长希望各位专家委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会诊”和对有关检察工作重大问题开展咨询,在帮助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精准度上提供智力支持;通过参与重大检察理论问题的研究论证、课题攻关、业务培训等多途径多方式,帮助提升检察人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同时,通过专家咨询委员会这一平台,推进检察机关公正司法。最后,杨春雷检察长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用好专家宝库,学习专家的经验和智慧,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为新时代陕西追赶超越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西北政法大学法治陕西建设协同中心主任、宪法学和行政法学学科带头人王周户教授代表专家委员发言聘任仪式由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党广锁主持,副检察长黄河宣读聘任决定,西北政法大学法治陕西建设协同中心主任、宪法学和行政法学学科带头人王周户教授和第十三届省人大代表、省律师协会会长、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韩永安主任代表专家委员分别作了发言。省院领导、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聘任仪式。会后,各位专家委员代表参观了省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多功能视讯中心和高仿真远程会商中心等场所。(供稿: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室 编辑:王瑾)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名单专家学者(40人)卞建林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教授陈瑞华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徐鹤喃 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教授杨宗科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教授王健 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强力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王周户 西北政法大学法治陕西建设协同中心主任、教授韩松 西北政法大学学报《法律科学》主编、研究员冯卫国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院长、教授王政勋 西北政法大学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处长、教授陈京春 西北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教授义海忠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教授程军伟 西北政法大学公安学院院长、教授姬亚平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院长、教授张翔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教授刘亚军 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教授李集合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李永宁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张西安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董少谋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唐选宏 西北政法大学财务处副处长宋志军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王莹莹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马成 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单文华 西安交大法学院院长、教授李万强 西安交大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丁卫 西安交大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王振原 西安交大法医学院教授仲伟周 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李香菊 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李青山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书记、教授王思锋 西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范代娣 西北大学生物医药研究院院长、教授刘蕾 西北大学法学院、教授方兰 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李昌华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信息网络中心主任、教授杨文杰 宝鸡文理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教授屈琦 渭南师范学院教授刘向林 延安大学教授实务部门专家(48人)王振海 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教授党双忍 省林业厅副厅长、省林业研究院院长、教授王宏斌 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局长、党委书记,西安稽查局局长梁振思 省扶贫办巡视员杨满儒 省公安厅扫黑办副主任、刑侦局三处处长袁青安 省公安厅技术处处长王嵌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三级警长孙晓冰 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政委常武刚 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副总队长田选龙 西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宁学东 西安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张黎 省国资委副巡视员贺煜 省国资委群众工作处处长牟军利 省审计厅总审计师、高级审计师张强 省自然资源厅法规处副处长刘宝平 省教育厅安全管理处副处长吴永亮 省教育厅安全管理处副处长许锋 省环保厅环境监测中心站副站长、正高级工程师陈洁 省环保厅大气环境研究所所长、正高级工程师宋健 省食药监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徐德宁 省保监局副局长吴晓阳 省银保监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高级经济师朱琳 省证监局投保处处长高级审计师、高级会计师李文 省水土保持局局副处长王燕 省水土保持局调研员高翔 省工信厅信息化产业发展处处长王德胜 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金融管理站站长李群 省农业农村厅农村经营管理处副处长张涛 中国华融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分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赵海春 省住建厅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总规划师、正高级工程师李玉林 省住建厅建设教育与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中心,正高级工程师张炳纯 西安市环保局副局长宋张骏 陕西省肿瘤医院院长祁志峰 陕西天龙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俊平 陕西华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原如斌 陕西益友税务师事务所所长,陕西益友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王拴兴 铜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教授吴万琴 安康市旬阳县医院院长吴双有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医教处处长、市中心医院院长助理、眼科主任医师牛江平 汉中市人民医院院长秦华 汉中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副站长、高级工程师刘济兵 安康市市扶贫局副局长武泽江 陕西华地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土地估价师杜锁林 宝鸡市渭滨区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显昌 渭南市财政局副局长毛平宇 渭南市环保局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注册环评工程师刘矿平 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李树平 榆林市住建局总工程师新闻宣传(4人)鲁世宗 省委网信办副主任冯永强 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主任,中国环境报社陕西记者站长陈虹伟 法制日报法制网总编助理魏伟 陕西日报时政新闻部副主任、高级记者律师(8人)韩永安 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姚子奇 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主任窦醒亚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浩公 陕西王浩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秋阳 陕西锦园律师事务所主任孙东峰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主任羿克 陕西融德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洪 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主任
2018-11-26日前,在“寻找全国高校百强学生社团”评选活动中,西北政法大学法律服务中心荣获“百强学生社团”荣誉称号。这个由本科生、研究生、中青年教师以及律师组成的团队,在众多资深专家、教授及有多年司法实践经验的律师指导下,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屡次受到表彰,得到了众多法律援助当事人的认可。 法律服务中心指导老师燕楠说:“学校非常重视社会实践在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方面的独特作用,积极探索新时代‘德法兼修’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路径,面向社会、服务社会。为了更好地提供服务,法律服务中心的总人数常年维持在400人左右。” 以我所学 服务社会 成立于1984年的西北政法大学学生社团——法律服务中心是西北地区最早开通法律咨询热线、最先开展网上法律援助的社团,也是西北地区规模最大、运作最规范的学生法律服务组织,是团省委、陕西青年志愿者协会首批批准挂牌服务的四个志愿者服务组织中唯一的学生社团。 30多年来,法律服务中心在省内外开展义务普法宣传活动1600余次,接待当事人15万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万余份,代理案件4100余起,以普法效果、律师制度等为题进行大型调查5次。先后有4000余名同学从法律服务中心走出去,成为各地政法战线上的一员。 自2006年10月起,法律服务中心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在确定的工作日由中心成员到西安市中院义务解答前来咨询的当事人的疑问。法律服务中心成员还走进西安的中小学校,担任义务法制辅导员,向中小学生普及法律常识,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在大型法治宣传日,法律服务中心在各地司法局的帮助下,组织各种宣传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王楠同学在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了两年。他深有感触地说:“将所学服务社会,让我更加明白了国家和社会对我们这一代青年人的期望。” 在西安市长安区大兆街道办事处、公安长安分局大兆派出所、法律服务中心联合举办的“少陵塬上话平安”普法实践活动中,法律服务中心的同学们通过情景剧,向群众介绍了和盗窃、敲诈勒索、电信诈骗以及赡养老人、婚姻法等有关的法律知识。法律服务中心成员、刑事法学院李永杰同学说:“各类社会实践活动让我在法学和人生的道路上都收获颇多,我们要用青春书写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历史的华彩篇章。” 在西北政法大学学生社团工作座谈会上,法律服务中心的屈芳琳同学说:“法律服务中心从建立伊始就致力于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这里的每位志愿者都有这样的座右铭——我们无法逃避,法律就是我们的武器;我们无法麻木,面对现实才是我们从事法律事业最真实的夙愿!” 发挥社会服务功能 服务法治陕西建设 2015年10月的一天,三位六旬老人拿着锦旗专程来到西北政法大学法律服务中心办公室,向中心前援助员程园园表示感谢。几年前,当几位老人因讨要被拖欠的血汗钱而四处奔波、走投无路时,他们来到西北政法大学寻求帮助。程园园同学接待了他们并无偿代理案件。这一代理就是三年,程园园最终帮老人们讨回了血汗钱。 西北政法大学历来重视发挥大学的社会服务功能。法律服务中心为学校积极服务社会、服务法治陕西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多年来,学校发挥学科和专业优势,积极开展以法律服务为主体的法律志愿者活动,并将其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以特色学生社团活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为载体,积极组织学生深入社区和农村、走进企业和校园,开展了送法进农家、“模拟法庭”进校园、法律知识讲座进社区、法律义务咨询、法律宣传单和法律读本发放等法律服务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学校不仅提升了学生的综合素养,探寻了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模式,也探寻了学校与政府部门合作的新模式。 作为中国法学教育的重要阵地,40年来,学校培养了15万余名德才兼备、德法兼修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他们遍布祖国大江南北,因为“专业扎实、工作踏实、作风朴实、为人诚实”而深受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好评。 (陕西日报2018 年11月26日第4版要闻)
2018-11-26新华社北京11月25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明显成效。当前,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必须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通知指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既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又体现基层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知强调,重视党支部、善抓党支部,是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成熟的重要标志。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手机、网络等媒介,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培训等方式,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培训,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教育课程,提高各级领导班子抓好党支部工作、推动党支部建设的本领。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条例》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中央组织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落实,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贯彻执行。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全文如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第三条 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党章,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二)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三)坚持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组织引领党员、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成为党员、群众的主心骨。(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严肃党的纪律,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增强生机活力。(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第二章 组织设置第四条 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中)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第五条 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使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规模较大、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流动党员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应当由流出地党组织商流入地党组织,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第六条 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基层党委审批同意后,基层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者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批复和选举结果由基层党委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的决定。第七条 对因党员人数或者所在单位、区域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设立条件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予以调整或者撤销。党支部的调整和撤销,一般由党支部报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批准,也可以由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直接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第八条 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主要组织党员开展政治学习,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等,一般不发展党员、处分处置党员,不收缴党费,不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和进行换届。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指定。临时组建的机构撤销后,临时党支部自然撤销。第三章 基本任务第九条 党支部的基本任务是:(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四)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间的优秀人才。(六)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七)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八)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第十条 不同领域党支部结合实际,分别承担各自不同的重点任务:(一)村党支部,全面领导隶属本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工作,组织带领农民群众发展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领导村级治理,建设和谐美丽乡村。贫困村党支部应当动员和带领群众,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二)社区党支部,全面领导隶属本社区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围绕巩固党在城市执政基础、增进群众福祉开展工作,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组织整合辖区资源,服务社区群众、维护和谐稳定、建设美好家园。(三)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按规定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服务改革发展、凝聚职工群众、建设企业文化,创造一流业绩。(四)高校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证教学科研管理各项任务完成。(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支部,引导和监督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建设企业先进文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六)社会组织中的党支部,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依法执业、诚信从业,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增强政治认同,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七)事业单位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参与重要决策,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事业单位中发挥领导作用的党支部,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八)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的党支部,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开展工作,发挥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协助本部门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九)流动党员党支部,组织流动党员开展政治学习,过好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评议,引导党员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充分发挥作用。对组织关系不在本党支部的流动党员民主评议等情况,应当通报其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十)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党员实际情况,组织参加学习,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意见建议,引导他们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作用。第四章 工作机制第十一条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村、社区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第十二条 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第十三条 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第十四条 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第五章 组织生活第十五条 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第十六条 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对经党组织同意可以不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可以将其纳入一个党支部或者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第十七条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第十八条 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在党小组范围内进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第十九条 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党支部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问题等情况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帮助做好心理疏导;对受到处分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第六章 党支部委员会建设第二十条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第二十一条 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一般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对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应当认真审核、从严把关,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第二十二条 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党支部其他委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第二十三条 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第二十四条 上级党组织应当结合不同领域实际,突出政治标准,按照组织程序,采取多种方式,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村、社区应当注重从带富能力强的村民、复员退伍军人、经商务工人员、乡村教师、乡村医生、社会工作者、大学生村官、退休干部职工等群体中选拔党支部书记。对没有合适人选的,上级党组织可以跨地域或者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党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选派优秀干部到村、社区担任党支部第一书记,指导、帮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主要承担建强党支部、推动中心工作、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等职责任务。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任。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也可以由本部门本单位其他负责人担任。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选派党员干部担任专职党支部书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一般从管理层中选任党支部书记,应当注重从业务骨干中选拔党支部书记。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党支部书记。加强党支部书记后备队伍建设,注意发现优秀党员作为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培养,建立村、社区等领域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库。第二十五条 上级党组织应当经常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进行培训。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新任党支部书记应当进行任职培训。中央组织部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地方、行业、系统一般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分层分类开展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注意统筹安排,防止频繁参训,确保党支部书记做好日常工作。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的培训应当突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及党务工作基本要求,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规党纪等内容。注重发挥优秀党支部书记传帮带作用。第二十六条 注重从优秀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中选拔乡镇和街道领导干部,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培养树立党支部书记先进典型,对优秀党支部书记给予表彰表扬。第二十七条 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应当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加强互相监督。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第二十八条 建立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工作机制。对不适宜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职务的,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作出调整。对存在换届选举拉票贿选、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等问题的,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严肃处理。第七章 领导和保障第二十九条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定期研究讨论、加强领导指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县级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第三十条 党委组织部门应当经常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扩大先进党支部增量,提升中间党支部水平,整顿后进党支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层党委一般应当配备专兼职组织员,加强对党支部建设的具体指导。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注意通过党支部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日常表现,干部考察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意见。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纳入县级党委组织部备案管理。第三十一条 村、社区党支部工作纳入县级党委巡察监督工作内容。第三十二条 抓党支部建设情况应当列入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其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对抓党支部建设不力、各项工作不落实的,上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应当进行约谈。对党支部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应当按照规定严肃问责。第三十三条 各级党组织应当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给予经费保障。增强村、社区党支部运转经费保障能力,落实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报酬待遇,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建立正常增长机制。给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工作经费支持。加强村、社区和园区等领域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积极运用现代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充分发挥办公议事、开展党的活动、提供便民服务等综合功能。县级以上党委管理的党费每年应当按照一定比例下拨到党支部,重点支持贫困村党支部、困难国有企业党支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流动党员党支部、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等开展党的活动。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 村、社区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按照本条例执行。第三十五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相关规定。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8年10月28日起施行。其他有关党支部的规定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人民日报 》( 2018年11月26日 01 版)
2018-11-2611月22日下午,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长安校区组织集体学习,学习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印发《陕西省党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校领导、校党委委员、校长助理、各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及党委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集体学习由校党委书记宋觉主持。 党委组织部部长李燕传达学习了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印发《陕西省党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副校长漆思领学了教育部关于《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全文,并将我校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具体措施与大家进行了交流。 副校长王健结合学习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吴岩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情况的介绍,对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的主要内容作了归纳和梳理,并就我校即将召开的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相关筹备情况作了简要说明。 校长杨宗科结合学习贯彻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谈了自己学习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的认识和体会。他说,要贯彻落实好教育部文件精神,一是要有方位感,即中国高等教育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本科教育进入了新时代;二是要结合学习贯彻两个重要会议精神,即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三要认真学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要学好2017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视察时的讲话、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以及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等三次重要讲话精神。 杨宗科强调,新时代本科教育的“新”主要体现在“新遵循、新名称、新计划、新认识、新路径、新概念、新举措、新布局、新理念、新学理”等方面,这对学校办好本科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他要求,各学院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就如何抓好本科教育展开大讨论、大调研,并将全面贯彻、全面落实与紧抓重点结合起来。他还就开好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提出了进一步的明确要求。 杨宗科指出, 严于律己,清廉从教,这既是对教师的基本要求,也是师德的底线。学校要始终坚持两个标准:一是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二是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他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要尽快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制订学校的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 宋觉在总结讲话中指出,省委出台《陕西省党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大举措。他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切实担负起党务公开政治责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和《陕西省党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确定的公开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认真做好党务公开工作,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就贯彻落实教育部文件精神,宋觉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各二级学院要在本学期内,通过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全体教师大会等会议,确保《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教师;二是学校职称评审、年度考核等工作的相关制度,要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重新修订,确保“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要求落到实处;三是《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不仅是对专任教师的要求,行政管理干部也应该严格遵守;四是学校要结合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有力实施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措施,来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的各项要求。(供稿:新闻中心 摄影:杜超英)
2018-11-235月21日,2024-2025学年“西北政法大学乡村振兴励志奖学金”发放仪式在我校“双百工程”定点帮扶的山阳县山阳中学礼堂举行。校党委副书记张军政,山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宏波出席仪式。 张军政为获得2024-2025学年“西北政法大学乡村振兴励志奖学金”的90名山阳高中学生颁发奖学金和荣誉证书 张军政表示,学校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和“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安排部署,自“双百工程”工作开展以来连续受到上级机关表彰。下一步,要深化帮扶举措,提升工作实效;校地双方要持续深化合作,结出丰硕成果。他勉励获奖同学们常怀感恩之心、锤炼过硬本领回馈社会,并热情邀请山阳县的同学适时赴学校交流见学,亲身感受大学校园的历史文化底蕴、学术氛围和育人环境,为同学们的学习生活注入新的活力与动力,助力他们开启人生新篇。 陈宏波衷心感谢学校在“双百工程”教育帮扶助力山阳乡村振兴工作中为山阳县提供的有力帮助。希望双方在赓续传统友谊的基础上,在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强化校地联动。 在“千万工程”示范村色河铺镇陆家湾村和袁家沟党性教育基地,张军政一行实地调研乡村振兴和2025年“双百工程”陕西省旅游创意大赛筹备情况,并看望了工作在乡村振兴一线的校友代表。 学校党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办、商学院相关负责人,山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山阳中学、山阳三中、中村中学、漫川中学等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和获奖学生100余人参加仪式。 (供稿:机关党委 撰稿:于文祥 审核:胡昌日)
5月21日,外国语学院召开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建设推进会,学院党政班子成员、行政干部、英语系全体教师参加会议。学院院长助理、英语系主任孟超主持。 会议传达了学校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情况检查会会议精神,并对英语(法律英语方向)专业建设作出部署。与会教师还围绕人工智能赋能教学、英语专业教师转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等内容展开讨论。 会议要求,全院上下要以“危机孕育机遇”的共识,紧扣“课程改革创新、师资资源整合、专业特色强化”等抓手,凝心聚力做好教育部验收准备,推动英语(法律英语方向)专业在新时代实现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守住底线,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规范教学行为,筑牢师德师风防线。要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的重要性,对标对表做好各项建设任务,以良好的姿态和优异的成绩迎接验收。要强化担当,转变教风及工作作风,推动教学改革,加强学生就业升学规划指导,努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供稿:外国语学院 撰稿:吕叔阳 审核:杨华)
5月22日下午,由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和信息网络中心联合主办的“AI赋能高校办公提质增效”实操工作坊顺利举行,相关职能部门、教学科研单位负责人及120余名教职工参加了培训。副校长马朝琦主持。 实务专家郑远霞围绕高校办公领域AI工具用什么、怎么用,现场演示了公文写作、数据整理、PPT设计等工作中AI工具的选择和操作流程;企业微信驻校技术人员刘金鸽结合学校企业微信平台,重点介绍了智能表单在数据收集、流程审批中的场景化应用。 马朝琦强调,参训人员要以此次专题培训为契机,主动领悟教育数字化变革新风向,将人工智能技术真正转化为提升工作效能的“加速器”和服务师生发展的“新引擎”,逐步实现从“数字化工具使用者”向“智能办公设计者”的跨越,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注入强劲动能。 (供稿:教师发展中心 撰稿:白璘 审核:董玮)
来源:《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与实践》专刊2025年第3期(《民主与法制》周刊2025年第17期) 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范九利 2017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强调:“法治人才培养上不去,法治领域不能人才辈出,全面依法治国就不可能做好。”法学教育是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的重要一环。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要求“强化法学实践教学,深化协同育人,推动法学院校与法治工作部门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学生实习实训等环节深度衔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作出安排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法治人才培养的高度重视,为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和实现法学教育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以实践为导向的法治人才培养思路,法学院校应当进一步强化法学实践教育,重点从为谁教、谁来教、教什么、怎样教、教得怎么样等方面系统思考新时代法学实践教育的目标、主体、内容、方法、评价等问题,为新征程上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人才保障。 一、培养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要求的德法兼修高素质法治人才 第一,培养面向法治中国建设实践的德法兼修高素质法治人才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法治人才培养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至关重要。”2017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强调:“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法学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2018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对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实践中,能否坚持实践导向,直接关系到法学教育能否培养出真正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求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第二,顺应法治中国建设实践培养德法兼修高素质法治人才是新时代法学教育的根本任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学教育快速发展,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已经办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法学教育体系,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输送了大量法治人才。但是,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我国的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工作还滞后于实践。法学院校是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法学教育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不仅要提高学生的法学知识水平,而且要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只有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并且有效发挥积极作用,法治中国的愿景才能逐步变为现实。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将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培养造就更多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第三,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是培养德法兼修高素质法治人才的必然要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不断提高,对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要求。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社会科学,加强法学实践教育,可以帮助法学专业学生更好地理解法律条文背后的意义,学会正确运用法律,从而提高其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传统法学教育对法律实践技能的培养关注度不够。《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21年版)》明确规定:“法学类专业课程总体上包括理论教学课程和实践教学课程。”这意味着,法学院校应当实质性参与到法学实践教学的各个环节,特别是校外实践教学。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是全面提升新时代法学教育质量的有力保障,有助于实现法学理论教育与法治实践的有机结合,使得法学专业学生不仅掌握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也能够具备较强的法治实践能力。 二、打造一支既有深厚理论功底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学专业教师队伍 法学专业教师是法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资源,也是法学教育活动的组织者和法学专业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必须坚持以实践为导向,打造一支既有深厚理论功底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学专业教师队伍,更好满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应用型法治人才的需求。 第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提升法学专业教师的理论素养。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需要正确的法治理论引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是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的科学理论体系,为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提供了根本遵循。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首先要求法学专业教师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基础上,夯实自身的法学理论功底,在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中,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法学院校要积极引导法学专业教师加强理论研究,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体系化构建,在法治人才培养实践中做到“两个结合”以及“两个借鉴”,即能够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法治中国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能够借鉴世界先进经验、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 第二,建立健全教师培训与发展机制,强化法学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应当推动国内外法学院校交流合作,组织教师到国内外知名法学院进修或短期访问学习,定期举办高水平教学研讨与学术交流活动,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及实务界专家分享最新研究成果与实践经验,促进不同学科领域间的交叉融合。应当为法学专业教师安排法律实务技能的培训,重视对青年教师的培养,通过模拟法庭、案例讨论、课题研究等形式,与律师事务所、司法机关等合作提供实地考察或者挂职锻炼的机会,提升法学专业教师解决法律实务问题的能力。国家和地方立法机关、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法治工作部门要加大对法学院校支持力度,提供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实践平台和实践机会。应当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并鼓励法学专业教师投身法治实践活动,为教师创造便利条件,设置专项基金资助法学专业教师参与公益法律援助项目,支持并奖励从事政府委托课题研究、从事决策咨询研究、参与重大案件审理或立法咨询等活动的教师。应当健全完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双轨制法学教师评价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激励制度,对于在科研成果发表、教材编写、教学改革、服务社会等方面表现突出者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第三,多措并举健全完善产教融合机制,形成法学专业协同育人“共同体”。加强与法律实务部门的合作,同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学生实习实训等环节深度衔接。吸纳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法治人才组建多元化教学团队,通过专兼结合的方式,建立一支既精通法学理论又熟悉法律实务操作的教学队伍,参与课堂教学、案例研讨及毕业论文指导等工作。探索建立实务导师制度,特别是对于法科研究生培养,除了配备一位校内导师外,还应为其配备一名实务导师。 三、构建“三个课堂”有机联动的法学实践教育教学体系 法学教育的“三个课堂”各有侧重。“第一课堂”侧重理论教学,“第二课堂”强调法学专业学生的校内实践活动,“第三课堂”要求学生走出校门参与法律实践活动。为确保法学教育内容与法治中国建设实践有机衔接,需要构建“三个课堂”有机联动的法学实践教育教学体系,为法学专业学生提供全方位、多维度的法学实践教学体验,在学以致用中全面提升法律实务能力和职业素养。 第一,开展案例教学和实务训练,驱动法学专业“第一课堂”变革。法学专业教师既要在课程教学中重视案例教学法的应用,精心设计模拟案例,引导学生深入分析案例背后的法学理论问题;又要重视法律文书写作、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法律实务课程,定期更新教学内容,确保所授知识的时效性和实用性。强化“第一课堂”课程思政建设,在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过程中,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宪法法律权威,恪守法律职业伦理,切实维护公平正义,确保学生坚守法律职业道德底线。 第二,组织多元化“第二课堂”教学活动,提高法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法学院校既要支持学生参与科研项目、深入调查研究,也要鼓励并协助学生在实习中了解法律职业实践情况。既要组织学生参加模拟法庭比赛和法律辩论赛,也要搭建和拓展学生接触法治实践工作的平台,设立校园法律援助中心、法律应用类学生社团等平台,让学生有机会参与法律实践活动。此外,为培养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要同涉外企业、国内外法学院校和国际组织建立联系,搭建涉外法治学习平台,支持学生参与企业“走出去”法律服务,鼓励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实训,组织学生参与国际性的法律知识竞赛,切实提高学生的国际竞争力。 第三,探索完善“第三课堂”保障机制,促进法学专业学生全面成长和发展。法学实践教育的“第三课堂”旨在为学生提供更为广泛且能够深入接触法律实践的机会。法学院校应当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增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在线学习以及其他形式的非传统学习体验类的教学实践活动。比如,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法学创新创业比赛,参与或发起法律援助项目,鼓励学生在寒暑假参与社区法律咨询和服务工作,利用互联网平台开设专门针对法学专业学生实践技能提升的在线课程,利用虚拟现实技术模拟法律实习场景,定期为学生举办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指导活动,实行理论考试与实践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方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融合运用多元化教学方法提升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 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不仅要求法学教育内容与时俱进,而且要在教学方法上充分体现实践性和应用性,这既是法学教育改革的重要方向,也是法治人才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必然选择。 第一,强化案例教学法的实践运用。要发挥好教学团队的作用,精心挑选案例,建设不同课程的教学案例库。教师在讲解案例的过程中,不仅要关注案情本身,更要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引导学生将所学法学理论应用于案例分析中,鼓励他们敢于对已有结论提出质疑观点,在案例分析中发展批判性思维,从而帮助学生在所学法学理论知识与实际应用之间实现融会贯通。 第二,引导教师积极开展互动式教学改革。互动式教学强调教师在师生平等交流基础上,与学生加强互动,实现不同观点之间的交流、碰撞和融合,在激发教学双方主动性和探索性的过程中,有效提高教学效果。对于法学教育而言,应当发挥好学生的主体作用,鼓励和支持教师组织学生采用头脑风暴、小组讨论、角色扮演等方式进行教学活动,引导学生主动实践、调查、探索、分析、总结,让学生们能够更多参与到课程学习当中,让课堂“活”起来、“动”起来。 第三,加强线上线下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为提升法学教育教学质量、适应信息化教育发展趋势,需要充分利用多媒体、网络资源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线上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为此,法学教师需要做好相应的资源整合与开发工作,挖掘整合各类法律文献、案例研究、法律法规等资源。同时,可以结合法治建设实践开发互动式学习材料,比如使用音频、视频、动画等材料展示庭审过程,或者借助虚拟现实技术创造“沉浸式”的模拟法庭体验等。 第四,鼓励教师积极运用翻转课堂教学法。翻转课堂是一种混合式教学模式,更加重视学生在课前学习的主动性,学生主要通过各类国家级、省级和校内线上教学资源的学习来发现和解决问题,课堂上根据教师的安排和引导,通过汇报、评论、讨论、辩论、模拟等方式实现知识的内化。法学学科的实践性很强,以解决实际法律问题为驱动,合理运用翻转课堂教学法,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主动参与度、积极性,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相关法学理论知识。在法学专业课程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当结合所授专业知识特点和教学实际需要,深入研究哪些知识可以通过翻转课堂的教学方法实现更好的教学效果,切实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五、建立健全法学实践教育质量评估制度 坚持以实践为导向健全完善法学实践教育质量评估制度,是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的重要保障。要着重加强实践教学成效评估,通过构建科学高效的教育质量监测体系、教育质量评估程序、评估结果应用机制等,有效提升法学实践教育质量。 第一,构建科学合理的法学实践教育质量监测体系。传统的法学教育更多侧重于传授法学理论知识,更加关注教学过程及其成效,对学生实际学习成效缺乏系统性监测与评估。可探索成立由法学专业教师、学生代表、教育管理专家及法律实务界人士组成的专门委员会,围绕法学实践教育“三个课堂”实施的各个环节,从师资力量、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实践基地、学生反馈、用人单位满意度、社会评价等方面,合理确定各项监测和评估指标,制定明确的法学实践教育质量标准和评估办法,突出对法学实践教育效果和学生实践能力的评价。 第二,制定规范高效的法学实践教育质量评估程序。在法学实践教育质量评估过程中,公开透明的评估过程可以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法学实践教育的状况。建议规范高效开展法学实践教育质量评估工作,明确评估工作流程、职责要求和具体期限,及时发布法学实践教育质量监测的相关信息,建立多渠道的师生沟通平台,广泛吸纳法学教师、法学学生、校友及用人单位等参与评估过程,接受校内外各方的监督,定期发布教学质量评估报告,确保评估结论客观公正。此外,法学院校要规范自我评估、同行评议、学生反馈等评估程序,从多元的评估结论中获取有益意见和建议,确保评估结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第三,完善法学实践教育质量评估结果的运用机制。法学实践教育质量评估结果不能只停留在报告阶段,而是要通过制度化手段推动其转化为改革法学实践教学、提升学生法律实践能力和满足法治人才培养需求的实际行动。可探索建立“解读报告–制定措施–整改落实”的评估结果运用机制,切实推动法学实践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法学院校既要建立评估结果的反馈与沟通机制,在评估结束后立即向相关方提供详细的法学实践教学质量评估报告,搭建开放的沟通平台,确保利益相关者了解评估结果,允许各方就评估结果进行讨论并提出建议;又能够根据评估结果,准确识别法学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制定改进计划。此外,还应设立专门的整改落实监督小组,确保改进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法治人才培养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培养造就一大批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的德法兼修高素质法治人才,必然需要坚持实践导向,完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持续推进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与法治建设实践深度融合,推动新时代法学教育高质量发展,确保学生在法治中国建设实践中堪当时代重任。 【民主与法制周刊】范九利: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https://mp.weixin.qq.com/s/vyGzZywAoifL5Y7-eQKeLQ
更好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 习近平 2022年1月11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开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新华社记者 李学仁/摄 党中央举办这次专题研讨班,目的是深入研读和领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更好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信心、勇毅前行,为实现党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而不懈努力。 关于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我在很多场合已经提了要求。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我讲了党中央对全会议题的考虑,强调制定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的必要性、重要性和需要把握的重点问题。在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我强调要以学习全会精神为重点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刻认识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党的百年奋斗的初心使命,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深刻认识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深刻认识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重要要求,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准确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从党的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坚定历史自信、自觉坚守理想信念,坚持党的政治建设、始终保持党的团结统一,坚定担当责任、不断增强进行伟大斗争的意志和本领,坚持自我革命、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不久前,中央政治局举行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我强调开展党史总结、学习、教育、宣传就是为了增加历史自信、增进团结统一、增强斗争精神,特别强调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做到自觉践行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实际、带头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 这次办的是专题研讨班,既然是研讨,我想在同大家一起研读全会决议的基础上,重点讲5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 一个民族要走在时代前列,就一刻不能没有理论思维,一刻不能没有正确思想指引。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因为马克思主义行。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行,就在于党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并用以指导实践。 这次全会决议,对百年奋斗历程中党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作了全面总结,强调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次历史性飞跃;强调在改革开放实践中创立了邓小平理论、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飞跃;强调进入新时代党提出一系列原创性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创立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飞跃。全会决议在总结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时强调,党之所以能够领导人民在一次次求索、一次次挫折、一次次开拓中完成中国其他各种政治力量不可能完成的艰巨任务,根本在于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及时回答时代之问、人民之问,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注重分析研究和总结党在百年奋斗历程中对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时代化,是贯穿全会决议的一个重要内容,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全面领会。 我们必须认识到,马克思主义为人类社会发展进步指明了方向,是我们认识世界、把握规律、追求真理、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在人类思想史上,没有一种思想理论像马克思主义那样对人类产生了如此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从《共产党宣言》发表到今天,无论时代如何变迁、科学如何进步,马克思主义依然占据着真理和道义的制高点。所以我们说,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党的灵魂和旗帜。同时,我们必须认识到,马克思主义理论不是教条,而是行动指南,必须随着实践的变化而发展。马克思主义能不能在实践中发挥作用,关键在于能否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 旧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经济科技文化十分落后且人口众多的东方大国,选择一条什么样的道路才能把中国革命引向胜利,是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前所未有的难题。年轻的中国共产党一度简单套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无产阶级革命的一般原理和照搬俄国十月革命城市武装起义的经验,没有充分考虑中国国情和中国革命实际,使中国革命遭受了严重挫折。毛泽东同志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伟大开拓者,创造性地解决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他在1938年党的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最早提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命题:“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使之在其每一表现中带着中国的特性,即是说,按照中国的特点去应用它,成为全党亟待了解并亟须解决的问题。”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同志提出要以苏为鉴,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际进行“第二次结合”,“从各方面考虑如何按照中国的情况办事”,独立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党深刻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正反两方面经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深刻揭示社会主义本质,确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和基本框架,等等。改革开放之初,我们常说要“杀出一条血路”来,但杀出一条血路也是要有理论指引的。没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就没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蓬勃局面。 2021年12月27日至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新华社记者 鞠鹏/摄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全面审视国际国内新的形势,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等重大时代课题,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我们提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提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推动人的全面发展、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出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出新时代强军目标和战略,提出维护和落实中央对香港澳门的全面管治权,提出构建人类文明新形态,提出共建“一带一路”,提出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推动建设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方针、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等等,都是从当代中国和当今世界发展变化出发,经过审时度势、科学判断、深入思考提出来的,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 2021年9月30日上午,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李克强、栗战书、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王岐山等来到北京天安门广场,出席烈士纪念日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新华社记者 饶爱民/摄 面对快速变化的世界和中国,如果墨守成规、思想僵化,没有理论创新的勇气,不能科学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不仅党和国家事业无法继续前进,马克思主义也会失去生命力、说服力。马克思主义深刻改变了中国,中国也极大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所以,在讲到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历史意义时,全会决议强调,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不断取得成功,使马克思主义以崭新形象展现在世界上,使世界范围内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意识形态、两种社会制度的历史演进及其较量发生了有利于社会主义的重大转变。 实践发展永无止境,我们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也永无止境。对待马克思主义,不能采取教条主义的态度,也不能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而是应该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科学、以真理的精神追求真理。 当代中国正在经历人类历史上最为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治国理政考验之大都前所未有,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刻变化前所未有,提出了大量亟待回答的理论和实践课题。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任务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我们要准确把握时代大势,勇于站在人类发展前沿,聆听人民心声,回应现实需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守正创新,更好把坚持马克思主义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统一起来,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之“矢”去射新时代中国之“的”,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使马克思主义呈现出更多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续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 “天以新为运,人以新为生。”我们要实事求是分析变和不变,与时俱进审视我们的理论,该坚持的坚持,该调整的调整,该创新的创新,决不能守株待兔、刻舟求剑。我们常说现在领导干部有个“本领恐慌”问题,其中最根本的本领不足是理论素养不够。毫无疑问,我们要坚持党的理论的基本原理、基本原则、基本观点,同时某一特定时期的具体理论论点也不可能一成不变,由其产生的具体方针政策也不可能一成不变。比如,发展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进程,发展环境不会一成不变,发展条件不会一成不变,发展理念自然也不会一成不变。党提出了新发展理念,提出了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党就要以此来思考、谋划、推进发展工作,不要偏离,不要动摇。 总之,时代在发展,事业在前进,我们不能简单拿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当年所说的话来套今天的中国实际,也不能简单拿党过去提出的一些具体理论观点和由此产生的具体政策举措来套今天的工作。什么事情都要看一百多年前是怎么说的、几十年前是怎么说的,不能越雷池一步,只能亦步亦趋,那还怎么前进?!那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 第二个问题:正确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和中心任务 古人说:“善为理者,举其纲,疏其网。”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告诉我们,党和人民事业能不能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取决于我们能否准确认识和把握社会主要矛盾、确定中心任务。什么时候社会主要矛盾和中心任务判断准确,党和人民事业就顺利发展,否则党和人民事业就会遭受挫折。 这次全会决议,对党善于抓住社会主要矛盾和中心任务带动全局工作作了全面分析,强调近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是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进行反帝反封建斗争;强调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国内主要矛盾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时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全国人民的主要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工业化,逐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强调改革开放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个主要矛盾就是我们的中心任务;强调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注重分析和总结党在百年奋斗历程中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和中心任务的研究和把握,是贯穿全会决议的一个重要内容,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全面领会。 2021年9月13日至1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陕西省榆林市考察。这是13日下午,习近平在米脂县杨家沟革命旧址考察。新华社记者 谢环驰/摄 毛泽东同志在《矛盾论》中指出:“对于矛盾的各种不平衡情况的研究,对于主要的矛盾和非主要的矛盾、主要的矛盾方面和非主要的矛盾方面的研究,成为革命政党正确地决定其政治上和军事上的战略战术方针的重要方法之一,是一切共产党人都应当注意的。”近代以后,中国社会矛盾错综复杂,有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有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矛盾、反动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而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是各种矛盾中最主要的矛盾。大革命时期,党明确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确立了“打倒列强除军阀”的中心任务,领导人民兴起了大革命的洪流。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党认识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国民党新军阀同人民大众的矛盾,及时调整中心任务,开展土地革命、武装斗争和根据地建设。抗日战争爆发后,党提出日本帝国主义同中华民族的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围绕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打倒日本帝国主义这个中心任务,指引中国抗战的前进方向,成为全民族抗战的中流砥柱。解放战争时期,党认识到中国人民同美帝国主义支持的国民党反动派的矛盾成为主要矛盾,提出“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并在这个中心任务指导下夺取了解放战争伟大胜利,建立了新中国。新中国成立后,党根据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变化,不断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作出新的判断,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党的中心任务,推动党和人民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经过科学分析,党认识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党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断变化的新特点作出的重大战略判断。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虽然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但却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重点抓住了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个新的特点。党深刻认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要求,科学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从各方面推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以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面对复杂形势、复杂矛盾、繁重任务,没有主次,不加区别,眉毛胡子一把抓,是做不好工作的。特别是如果对社会主要矛盾判断失误,就会对党和国家事业产生严重危害,甚至是颠覆性的危害。比如,当年对我国阶级形势以及党和国家政治状况作出完全错误的估计,发动了“文化大革命”,酿成十年内乱,使党、国家、人民遭到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我们要有全局观,对各种矛盾做到了然于胸,同时又要紧紧围绕主要矛盾和中心任务,优先解决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以此带动其他矛盾的解决,在整体推进中实现重点突破,以重点突破带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整体跃升,朝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奋斗目标不断前进。 第三个问题:重视战略策略问题 战略问题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的根本性问题。战略上判断得准确,战略上谋划得科学,战略上赢得主动,党和人民事业就大有希望。一百年来,党总是能够在重大历史关头从战略上认识、分析、判断面临的重大历史课题,制定正确的政治战略策略,这是党战胜无数风险挑战、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有力保证。 2020年10月19日,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李克强、栗战书、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王岐山等在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参观“铭记伟大胜利 捍卫和平正义——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主题展览”。新华社记者 鞠鹏/摄 这次全会决议,对百年奋斗历程中党高度重视战略策略问题、不断提出科学的战略策略作了全面总结,强调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明确从进攻大城市转为向农村进军是中国革命具有决定意义的新起点,党实行正确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提出和实施持久战的战略总方针和一整套人民战争的战略战术,面对国民党反动派悍然发动的全面内战,党领导广大军民逐步由积极防御转向战略进攻;强调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推动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从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战略策略,提出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审时度势调整外交战略,提出划分三个世界的战略,不断推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等等;强调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党领导实现了党和国家工作中心战略转移,制定了到21世纪中叶分三步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战略,提出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强调进入新时代党统筹把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明确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提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提出一系列原创性的治国理政新战略。注重分析和总结党在百年奋斗历程中对战略策略的研究和把握,是贯穿全会决议的一个重要内容,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全面领会。 战略是从全局、长远、大势上作出判断和决策。毛泽东同志很形象地说过这个问题,他说:“坐在指挥台上,如果什么也看不见,就不能叫领导。坐在指挥台上,只看见地平线上已经出现的大量的普遍的东西,那是平平常常的,也不能算领导。只有当着还没有出现大量的明显的东西的时候,当桅杆顶刚刚露出的时候,就能看出这是要发展成为大量的普遍的东西,并能掌握住它,这才叫领导。”毛泽东同志讲的这种领导,就是战略领导。 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后,中华民族面临空前危机,全国人民最关心的问题是:这场战争能不能胜利?怎样争取胜利?是毛泽东同志科学地回答了这个问题,他在1938年发表的《论持久战》一文,分析了抗日战争的四个特点:敌强我弱、敌退步我进步、敌国土小人口少我国土大人口多、敌失道寡助我得道多助,准确地预见了抗日战争由防御到相持、最后到反攻的三个阶段,系统提出了争取抗战胜利的依靠力量和战略战术,使全国人民对抗战的进程和前途有了清晰的认识,极大坚定了全国军民坚持抗战的信心。 1945年党的七大期间讨论抗战胜利后党的发展前途时,毛泽东同志就说:“从我们党,从中国革命的最近将来的前途看,东北是特别重要的。如果我们把现有的一切根据地都丢了,只要我们有了东北,那末中国革命就有了巩固的基础。当然,其他根据地没有丢,我们又有了东北,中国革命的基础就更巩固了。”抗战胜利后,我们党迅速调集2万干部和11万军队抢占东北,七大选出的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总共77人,其中派往东北工作的就达20人。这是多么富有远见的战略决断!后来的发展也证明这个战略决断对解放战争胜利发挥了多么重要的作用。 我们是一个大党,领导的是一个大国,进行的是伟大的事业,绝不能犯战略性错误。小的方面有看不到的,出现这样那样的失误,是难以完全避免的,这样的失误牵涉的是一点一事的问题,影响面不大,纠正起来也比较容易。如果在战略上出现了偏差,那后果将是很严重的,付出的代价将会很大。党在早期有过惨痛的教训。中央革命根据地第五次反“围剿”就是在战略上判断错了,看不到敌我力量对比的悬殊性,要“御敌于国门之外”,结果付出了极大代价。所以,我一直强调,领导干部要善于进行战略思维,善于从战略上看问题、想问题。 古人说:“有一定之略,然后有一定之功。略者不可以仓卒制,而功者不可以侥幸成也。”正确的战略需要正确的策略来落实。要取得各方面斗争的胜利,我们不仅要有战略谋划,有坚定斗志,还要有策略、有智慧、有方法。策略是在战略指导下为战略服务的。战略和策略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把战略的坚定性和策略的灵活性结合起来,站位要高,做事要实,既要把方向、抓大事、谋长远,又要抓准抓好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既要算大账总账,又要算小账细账。如果没有足够的战略定力和策略活力,就容易出现患得患失、摇摆不定、进退失据的问题,就会错失发展机遇。 解放战争后期,党领导进行土地改革,这是一个争取广大农民支持的战略举措,但怎样把它落到实践中执行,需要采取符合实际的政策措施。土地改革工作开始有些乱,一些地方有些“左”,后来及时纠正了。毛泽东同志提出,要根据不同的地区,采取不同策略。第一种是日本投降以前的老解放区,这种地区大体上早已分配土地,只须调整一部分土地。第二种是日本投降至1947年8月大反攻前解放的地区,这种地区完全适用土地法,普遍地彻底地分配土地。第三种是大反攻后新解放的地区,因群众尚未发动,不应当企图一下实行土地法,而应当分两个阶段实行土地法。正是实行了有区别的正确的策略,整个土地改革进行得很顺利,无论老解放区还是新解放区,党都赢得了广大农民的真诚拥护和支持。 各地区各部门确定工作思路、工作部署、政策措施,要自觉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党中央作出的战略决策必须无条件执行,确保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各地区各部门在贯彻党中央战略决策时应该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制定策略,这是必须的。同时也要注意,大家提出的各种策略,有的可能是符合中央战略的,有的则可能是偏离中央战略的。这就要注意及时总结评估,偏离了的要赶紧调整。 第四个问题:永葆党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色 在百年奋斗历程中,党领导人民取得一个又一个伟大成就、战胜一个又一个艰难险阻,历经千锤百炼仍朝气蓬勃,得到人民群众支持和拥护,原因就在于党敢于直面自身存在的问题,勇于自我革命,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永葆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色。 2020年9月16日至1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湖南考察。这是16日下午,习近平在郴州市汝城县文明瑶族乡沙洲瑶族村“半条被子的温暖”专题陈列馆,了解当地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开展红色旅游和红色教育情况。新华社记者 谢环驰/摄 这次全会决议,对百年奋斗历程中党高度重视管党治党、不断推进自我革命作了全面总结,强调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实施和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坚持着重从思想上建党的原则,努力建设全国范围的、广大群众性的、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使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达到空前统一和团结;强调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着重提出执政条件下党的建设的重大课题,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加强党的建设、巩固党的领导,坚持“两个务必”,高度警惕并着力防范党员干部腐化变质;强调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坚持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开创和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着力解决党内思想不纯、作风不纯、组织不纯问题,着力解决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强调进入新时代党明确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方针,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党的建设各方面,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如此等等。六中全会决议概括党的百年奋斗历史意义,第五条就是锻造了走在时代前列的中国共产党;总结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第十条就是坚持自我革命,强调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自我革命精神是党永葆青春活力的强大支撑。注重分析和总结党在百年奋斗历程中对自我革命的研究和把握,是贯穿全会决议的一个重要内容,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全面领会。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永葆党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色,关键还得靠我们党自己。所以,我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上强调,我们党历史这么长、规模这么大、执政这么久,如何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毛泽东同志在延安的窑洞里给出了第一个答案,这就是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经过百年奋斗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的实践,我们党又给出了第二个答案,这就是自我革命。 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讲到,中国共产党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这次六中全会决议再次重申了这句话。在去年的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我再次讲了这个问题,强调党的高级干部有相当的领导权、决策权、指挥权,如果立场不稳、“三观”不正、自律不严,很容易在政治上、政策上走偏,不知不觉甚至心甘情愿地成为各种利益集团、权势团体、特权阶层的代言人,那后果是十分严重的!在为谁执政、为谁用权、为谁谋利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的头脑要特别清醒、立场要特别坚定。全党同志都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做到克己奉公、以俭修身,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为政者,莫善于清其吏也。”自我革命关键要有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廉洁自律、反腐倡廉问题是我讲得最多的一个问题,原因就是腐败问题远未根绝。现在,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党内仍然存在搞“七个有之”、以权谋私、钱权交易、贪污贿赂、欺压百姓等问题。所以,我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上特别强调,全党同志要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决不能滋生已经严到位的厌倦情绪!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一刻也不能放松,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坚韧和执着,继续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这里,我再用重槌敲一下响鼓!党中央的态度是非常鲜明的,不论谁在党纪国法上出问题,党纪国法决不饶恕!特别是对那些攫取国家和人民利益、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动摇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人,对那些在党内搞政治团伙、小圈子、利益集团的人,要毫不手软、坚决查处! 第五个问题: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这次全会决议,对百年奋斗历程中党注重进行党史学习教育作了全面总结,强调全党要坚持唯物史观和正确党史观,从党的百年奋斗中看清楚过去我们为什么能够成功、弄明白未来我们怎样才能继续成功,从而更加坚定、更加自觉地践行初心使命,在新时代更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是六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我们要继续抓好落实。 对六中全会决议,不要觉得一看就懂,其实不然。关于党的十八大之前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前两个历史决议、党的一系列重要文献都有过大量论述,都郑重作过结论,这次全会决议坚持这些基本论述和结论。同时,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也体现了我们对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的新认识。决议注重运用党史基本著作成果和党史界学术研究成熟成果,形成了一系列重要的新论断新表述。比如,完善了第一个历史决议和第二个历史决议对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历史分期的表述,把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四个阶段界定为“建党之初和大革命时期”、“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而第二个历史决议表述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经历了国共合作的北伐战争,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和全国解放战争这四个阶段”。比如,明确将“从进攻大城市转为向农村进军”标志为“中国革命具有决定意义的新起点”。比如,结合遵义会议具体组织安排和遵义会议的重大历史意义,实事求是地评价了会议“事实上确立了毛泽东同志在党中央和红军的领导地位”,增写了“开始确立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马克思主义正确路线在党中央的领导地位,开始形成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开启了党独立自主解决中国革命实际问题新阶段”,拓展了遵义会议重大意义的概括和总结。比如,贯通“14年抗战”回顾和总结抗日战争的历史地位和历史贡献,修改了第二个历史决议关于抗日战争“八年之久”的说法,将抗日战争起点确定为1931年,以九一八事变为标志,全面回顾和总结党领导的14年抗战的历史贡献和历史意义。比如,首次在历史决议中写入“在革命斗争中,党弘扬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伟大建党精神”的观点。比如,将党的十九大报告概括的“八个明确”拓展为“十个明确”。将“中国共产党领导”列为第一个“明确”;增加了第七个“明确”:必须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等内容;第十个“明确”: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方针,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此外,第二个“明确”,增加了“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表述;第三个“明确”增加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表述。对这些新论断新表述,要深入学习领会,以利于更好认识和把握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 2020年8月18日至2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安徽省考察。这是19日下午,习近平在合肥市参观渡江战役纪念馆,重温革命历史,缅怀革命先辈的丰功伟绩。新华社记者 鞠鹏/摄 我历来重视党史的学习教育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先后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20周年、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五四运动100周年、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等座谈会和大会上,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改革开放40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大会上发表讲话,就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宣传提出了明确要求。 2019年,我着眼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这件大事,提前就加强党史总结、学习、教育、宣传进行思考和谋划,强调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永葆初心、勇担使命。2020年,我就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召开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统筹起来进行考虑,多次提出要求。2021年2月,我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发表讲话,讲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主要讲了为什么学习党史、党史学什么、怎样学党史的问题。之后,我又多次对党史总结、学习、教育、宣传提出了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到地方考察70余次,每到一个地方,我都要瞻仰对党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革命圣地、红色旧址、革命历史纪念场所,有的是专程去瞻仰革命旧址和纪念场所,主要的基本上都走到了。每到一地,我都是怀着崇敬之心,重温那一段段峥嵘岁月,回顾党一路走过的艰难历程,灵魂都受到一次震撼,精神都受到一次洗礼。我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推动全党全国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学习党史、铭记党史,勿忘昨天的苦难辉煌,无愧今天的使命担当,不负明天的伟大梦想,真正做到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真正坚定历史自信。只要我们持之以恒这样做,就一定能收到明显成效。 推动全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靠一次集中学习教育是不够的,必须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况且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对年轻干部的党史学习教育要不断进行下去。这次进行党史学习教育总结时,我专门作了批示,强调要认真总结这次党史学习教育的成功经验,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全党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重点,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教育引导全党同志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更好用党的创新理论把全党武装起来,把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实下去。要原原本本学习全会决议,学懂弄通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学懂弄通党坚守初心使命的执着奋斗,学懂弄通党百年奋斗的历史意义和历史经验,学懂弄通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重要要求。要用好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推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带头学党史、经常学党史。要用好干部教育培训机制,继续把党史作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必修课、常修课。要用好学校思政课这个渠道,推动党的历史更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发挥好党史立德树人的重要作用。要用好红色资源,加强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全社会更好知史爱党、知史爱国。要用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形成的良好机制,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满腔热情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1月11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