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 □ 常安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必须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民族事务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需要推动形成更加完备的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以科学的立法体系、严格的执法过程、公正的司法裁决作保障。 以宪法为根本准则。我们党高度重视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宪法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以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各民族共同繁荣为主要内容的民族理论政策基本框架,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提供了宪法基础。2018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被正式载入宪法;团结海内外一切“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共同建设伟大祖国,也成为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宪法共识。现行宪法的其他相关条款,也对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团结、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等作了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们党的伟大创举。以宪法为核心、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主干的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在维护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加强民族平等团结、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必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实施,支持各民族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 建立更为完备的法律体系。以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为例,要加强对红色文化资源的立法保护,发挥红色文化资源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的积极作用;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通过立法明确语言文字工作基本原则,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提高各族人民科学文化水平、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同时进一步彰显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国家主权标志、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形象的象征功能;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贯穿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文化领域立法之中,为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夯实法治基础。 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地方立法工作。在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中,地方立法位阶最低,却承担着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提供法治保障的基础作用。民族工作的地方立法,必须坚持以宪法为根本,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根本遵循,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及时稳慎地调整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全面维护宪法权威和国家法治统一,将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团结的各项要求融入国家整个法治体系之中。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地方立法必须从立法指导思路、具体立法文本、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载体等方面,确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线地位,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运用法治思维处理民族事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事件,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全面贯彻这一重要指示,运用法治思维处理民族事务、推动民族工作,从法治层面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坚实保障。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只有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各族群众自觉按法律办事,民族团结才有保障,民族关系才会牢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要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要立足实际,以公平公正为原则,突出区域化和精准性,更多针对特定地区、特殊问题、特别事项制定实施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决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要守住意识形态阵地,积极稳妥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意识形态问题,持续肃清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思想流毒。我们要深刻认识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对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可能遇到的艰难险阻、风险隐患,必须从法治层面充分做好准备、未雨绸缪,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基础。要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健全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和执行机制,强化国家安全执法力量,加强国家安全执法工作,严厉打击破坏国家统一、危害国家安全、煽动民族分裂、组织策划实施恐怖活动等行为,切实提升防范化解风险能力。 (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陕西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法治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研究中心”主任)
2021-11-11西北政法大学始终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放在教师队伍建设首位,全面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着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聚焦顶层设计,提升师德建设能力。该校高度重视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压紧压实领导责任,明确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成立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党委教师工作部、各二级学院(部)师德建设工作组,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统筹、各部门分工合作、学院主体负责、教师自我约束的师德师风建设机制。制定了《西北政法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关于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西北政法大学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构建起教育、宣传、考核、监督、激励、惩处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聚焦教师发展,提升教师综合素质。该校始终坚持思想铸魂,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师头脑,建立和完善了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定期开展政治理论轮训,多举措扎实开展“四史”学习教育,充分利用学校红色文化资源特色,组织教师赴西北人民革命大学旧址等各类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实践研学,开展重走校史路等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让红色基因融入血脉、沁入心扉。选派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赴党政机关和法治实务部门挂职锻炼,推动教师在实践中充分了解党情、国情、社情、民情。坚持把师德师风教育摆在各类培训工作的首位,开设“师德第一课”,积极开展全员师德网络培训,组织新入职教师开展入职宣誓,邀请时代楷模、全国模范教师等开展师德宣讲,引导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完善教师发展工作机制,建立教师职业发展咨询指导服务平台,常态化开展教师发展咨询指导工作,建设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工作坊,定期开展“科研能力提升”“教学技能提升”“跨学科研究”等活动,为教师提供培训、咨询、交流等多元服务,全面提升教师业务能力。 ——聚焦典型引领,提升教师内生动力。该校坚持发掘师德典型,讲好师德故事,发挥榜样激励示范作用。建立起多元表彰奖励体系,开展功勋教授和终身成就奖表彰,大力推进学统和道统承传,定期开展“师德先进”“教学名师”“最受学生喜欢的老师”等评选表彰活动,充分发挥优秀教师在立德树人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构建起多部门协作的全方位师德宣传矩阵,线上线下相结合,推出“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线上风采展”“为人师表”专栏,在教师流动工作室外墙设置人才风采展示墙,常态化宣传该校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将每年9月设立为师德师风建设月,组织召开教师节座谈会,举行教职工荣休仪式,开展慰问活动等,不断提升教师的幸福感、获得感。 ——聚焦考核监督,提升教师自身修养。该校始终坚持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严格落实教师师德考核,将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个人师德档案,将师德表现作为人才引进、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学习进修、推优评先等工作的首要条件。印发《西北政法大学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对存在师德失范行为的教师按规定严肃处理。开通了师德师风监督平台,并在网络平台及学校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定期走访学院,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纠正不良倾向与问题。 ——聚焦教师需求,提升服务保障水平。该校大力支持青年人才,印发《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从评优评先、职称评审、访学进修及子女入学等九大方面支持青年教师发展。定期开展“答疑解惑送服务,政策宣讲进学院”活动。常态化开通教师心理健康咨询通道,邀请心理咨询专家为教师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建设教师流动工作室、长安学者工作坊、教师户外流动服务站,为教师提供舒适便捷的办公场所。将每周二定为“教职工社会保险服务日”,提供政策解读及服务工作。设立养老保险年检认证服务点,对行动不便教职工,主动上门办理社保业务。 近年来,该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成效显著,14人获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人民调解专家、陕西省师德标兵、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陕西省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3个集体获省级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师德建设示范团队)荣誉称号。
2021-10-30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网络新媒体的发展,融媒体、智媒体、众媒体方兴未艾,信息的流散无所不在。新闻媒体正面临着一场前所未有的发展革命。新闻生产流程的变革、迅猛的社会信息化进程以及传播生态与沟通场境的改变催生了整个社会系统的转型。当前,媒体深度融合已成为全媒体时代的必要之举。在此背景下,新闻学界与业界如何实现融合创新?媒体融合要培养什么类型的新闻人才?针对“融媒体时代新闻教育与实践创新”这一话题,当代融媒体研究院联合陕西网专访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孙江。 陕西网:智媒时代的到来,新闻教育面临着怎样的挑战,应如何迎接这种挑战? 孙江:智能媒体对新闻传播教育的影响主要在三个维度展开:一是学科维度,智能媒体作为新的媒体形态丰富新闻传播学的研究内容、教学内容与知识体系;二是工具维度,智能媒体作为对教育手段的技术升级影响知识的生成与传递;三是社会维度,智能媒体影响社会关系的形成和人们认知习惯的迁移。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将新闻人才培养置于更广阔的的背景下去考察。 我们认为,新闻教育面对智媒时代的变化,至少应该注重两个方面的需求:一是建设创新型社会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产生的治理需求。新闻媒体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记录者和推动者,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构成。媒介化社会的治理问题和治理环境更为复杂,治理手段也更为多样,更需要具有复合学科背景的新闻传播人才参与其中。二是国际竞争背景下开展国际交流产生的国家安全需求。智媒时代全球的信息交流进一步增多,国际传播格局中的话语权问题关乎国家安全,特别是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在交流过程中,既有提升传播能力、传播效果的诉求,也有遵守国际规范、维护国家合法权益的诉求,更需要具有国际视野、能够讲好中国故事、熟悉国际惯例的国际化新闻传播应用型人才。 陕西网:媒体深度融合的大背景下,新闻学科建设应该如何定位?贵校有哪些实践经验可以分享? 孙江:调整人才培养目标。以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为引领,培养学生家国情怀,使其将自身能力提升与社会需求、国家发展需要结合起来,成长为能够理解技术变迁引起的社会结构、社会环境变化,了解世情、国情、社情、民情,将知识与技能融合于现实问题解决过程的优秀人才。 重塑知识技能体系。构建“文文融合”+“文工交叉”的知识技能体系,在文科范围内推进新闻传播学与法学、政治学、艺术学的融合研究与实践,在文科范围外推进新闻传播学与计算机科学、大数据科学、认知科学的交叉研究与实践。 构建产教融合多元化协同育人机制。抓住信息技术、智能技术与传媒行业的结合点,通过人才培养单位与行业产业的深度协作,促进新方法、新工具、新平台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创建知识协同生产模式,以符合社会发展趋势的路径,促进新闻传播学科知识共同体与价值共同体的重塑。 陕西网:新闻教育中越来越多强调学界业界联合培养,您认为在媒体融合时代如何实现教学资源的融合? 孙江:新闻传播教育实施“政产学研”协同育人在当前的实践中还存在以下问题:第一,“政产学研”虽有合作但未实现深度融合。第二,“政产学研”的共享、共赢基础尚不明确。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学院采取的措施是将政策链、需求链与知识链、培养链、服务链打通,形成政产学研利益共同体,以“传动链”带动“同心圆”机制持续运转。具体来讲包括以下具体措施: 聚焦国家发展战略和产业发展方向,打开“三门”办学,以“法律+新闻”文文复合、“技术+新闻”文工交叉的融合思路将各协同育人主体融入到新文科人才培养的全过程。第二,在持续推进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政产学研”协同育人模式的实践中,完善多个协同育人平台的系统化运作机制,切实拓展新文科人才成长空间。第三,建立成员范围覆盖“政产学研”各主体的协同育人人才库与教学资源库,优化配置,为协同育人的“硬平台”提供“软支撑”。 目前,学院已建成覆盖“政产学研”的实践教学基地34个,合作完成科研课题十余项,共建实验室7个,接受捐赠的设备价值逾500万元;与省委宣传部共建省级哲学与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通过人员互聘、实践实习、合办节目、社会服务的形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并为政府、媒体、企业提供决策参考和服务。 陕西网:媒体融合要培养的复合型、应用型新闻人才,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自2001年起全面推行“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是怎样做的?在您看来“复合型人才培养”需要达到什么样的标准? 孙江:综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新文科建设”和更具体的“卓越新闻传播人才计划”来看,它们共同指向了“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有气魄、敢担当、能干事的新闻传播人才。特别是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计划,从1.0到2.0的目标更具体、能力规格更高、实践导向更鲜明,“家国情怀、国际视野、高素质、全媒化、复合型、专家型”为卓越新闻传播人才的培养设定了更为清晰的目标与方向。 依据两版《意见》中对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目标的表述,基于融媒时代发展对传媒人才的要求和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人才培养的特色,我们确定了“政治坚定为前提、人文素养为驱动、创新意识为引领、专业能力为基础、法新法政结合为特色”的目标,以学科融合、文理艺交叉、实践贯通为思路,以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为引领,从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培养手段、实践平台等多方面进行改革,构建了全媒体知识与信息技术应用融通、法学政治学与新闻学融通、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通的新闻传播人才特色化培养模式。 在此过程中,我们也有一些特色做法,比如开展跨学科育人,与法学院共同开设《新闻传播法规案例评析》等9门课程,选拔新闻传播学专业、法学专业优秀学生组建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实验班、法新复合人才实验班等等。以实现学生法律思辨与逻辑推导、复杂问题与跨学科求解、信息技术应用与开发、资源整合与协同创新、全媒体技能综合应用、国家安全意识与国际视野等能力综合发展的培养标准。 陕西网:2020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提出要推动主力军全面挺进主战场,以互联网思维优化资源配置。对于主流媒体来说互联网思维的培养应从哪些方面着手? 孙江:互联网思维培养不仅仅是单纯的聚焦技术变迁,所引发的传播平台转变及其所带来的采编发流程、内容呈现方式与修辞方式等方面的浅层变化,而是需要对技术环境、技术场景、技术逻辑、技术应用、技术伦理有深入的认知,进而推动主流媒体在生产流程、组织框架、人才培养、运营方式、体制机制等方面的综合性、系统性改革。 此外,需要强调的是,全媒体素养理应成为媒体融合背景下主流媒体互联网思维培养的重要内容。全媒体素养与一般媒介素养具有连续性,比如都需要坚持国家利益至上民族利益至上的爱国情怀,都需要坚守政策法规原则和传统道德底线,需要具备观察阅读视听诵读等望闻问切基本技能,都涵盖有管理素养传者素养受者素养互动素养创造素养。与此同时,全媒体素养又有着自身独有的修炼修为要求,而《民法典》《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及有关《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等法律法规也对智能时代的传播活动提出了新的要求。 陕西网:当前的舆论生态环境复杂多变,对此,如何做到主流引导与规范传播? 孙江:媒体是信息高速流动的集散地,对社会风险具有敏感的触觉。媒介生态治理是一项涉及传播主体、内容、机制与保障的复杂治理,当前,可能引起媒介生态治理失效的主要原因有:第一,现实社会问题与网络公众心态之间存在映射、延伸与变异的关系;第二,社交媒体平台等传播手段使部分谣言、流言的传播变得圈层化、隐喻化、隐蔽化,暗中消解社会共识,侵蚀主流意识形态为主导的传播格局;第三,算法推荐等“技术黑箱”存在一定的技术风险与道德风险;第四,媒介安全问题勾连其他安全问题,形成复杂的风险局面。 针对以上潜在问题,媒介生态治理需要持续加强,不断提升:第一,需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的指导思想,将媒介管理理念转变为媒介治理理念,将媒介治理的视野拓展为媒介生态治理。媒介生态治理的本质是协调信息传播与社会稳定发展的关系,基础是政府、媒体、平台、公众等各主体权力和职责的确认,核心是建立多元的、立体的、规范的传播秩序,关键是生成健康积极的内容生产机制与迅速有效的监测引导机制。第二,需要遵循三种治理逻辑,一是技术治理逻辑,二是法治治理逻辑,三是安全治理逻辑,三者互相配合,并明确各自的治理边界。 对于主流媒体来说,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的创新传播理念与传播方法,及时准确的传递社会信息、生产优质内容、优化主流意识形态内部逻辑、提升主流意识形态的统摄力与吸引力,凝聚共识,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才能真正成为风险解决的“助推器”,而不是风险增强的“放大器”。 陕西网:作为西北地区创办最早的新闻学专业,您认为陕西新闻教育的特色发展路径应该是什么样的? 孙江:西北政法大学的新闻专业起源于陕北公学时期的新闻课程和此后由陕北公学等八校合并的延安大学新闻班。1946年9月,具有“教师加报人”特殊经历的李敷仁被陕甘宁边区政府任命为延安大学第四任校长并在上任之初便决定在延安大学设立新闻专业。1947年1月,延安大学新闻班正式开课,首任班主任是著名新闻记者范长江。1949年6月,延安大学更名为西北人民革命大学,南迁西安办学。为培养新中国建设所需各类干部、青年知识分子和改造旧职留用人员,学校课程有所调整,新闻专业一度停办。至1959年,西北政法学院继承了原西北人民革命大学新闻专业的衣钵,获批成立新闻系。1962年,曾先后任新华社山西、江苏、北京分社社长及文化部出版局负责人、《山西日报》创始人之一的何微先生出任西北政法学院副院长兼教务长全面分管新闻系。20世纪60年代,国家经济处在困难时期,大规模撤并高等教育专业,西北政法学院同中国人民大学及复旦大学成为全国仅有的3所继续培养新闻学专业人才的院校。1960年至1964年,学校共培养新闻专业学生79名,毕业时,其中40名分配到人民日报社、新华社、红旗杂志等中央级传媒单位;39名分配到高校和省市级新闻单位。1964年,新闻专业因国家高等教育调整而停办,但新闻学“求真求实”的精神追求从未间断。1999年1月,学校申报新闻专业获批复办,并将学校的办学特色与新闻学的专业要求相结合,明确“法制新闻”专业方向,学校新闻传播教育得到快速的恢复与发展。 陕西在中国共产党的高等新闻教育史中具有独特的历史地位。“中国的西北角”红色基因土壤中孕育了中国共产党高等新闻教育的原始生态,陕北公学新闻课程、延安大学新闻班等是党的高等新闻教育走向正规化的标志,蕴含“初心根脉”历史意义。自这一时期以来,陕西的新闻教育经验,特别是体现出的对世情国情、人文政治素养、多种能力复合、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入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高度重视,以及多元化的教师队伍建设经验,对新时期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具有重要启示,对于指导当今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传承“红色基因”新闻教育模式、培养坚守马新观符合社会主义新闻事业建设和发展需求的卓越新闻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陕西网:您认为当代融媒体研究院的创立,对西部地区能够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孙江:智力支持、政策服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 希望能够坚持聚焦西部的研究视角、组建多元化的研究团队、建设一系列的品牌活动、构建良好的沟通机制和协作机制。
2021-10-23西北政法大学社区是以西北政法大学校区为区位划分的典型的单位型社区,成立于2002年10月,常住2650户,服务居民13650余人。从单一封闭到共治共享,社区坚持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联动共建激发活力,使社区居民的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履新以来,西北政法大学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金山带领社区党支部发挥“因地制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单位型社区优势,形成了“工作在单位、生活在社区、奉献双岗位、实行双监督”的党建共建机制;社区基础设施不断改善,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能力明显提升,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等为民服务工作更加细化,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已成为广大教职工和居民生活和颐养的宜居家园。 党建引领守初心 小阵地攸关大党建。党的基层组织是城市工作最坚实的力量基础,必须始终以抓实基层党组织为关键,努力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社区发展治理优势。 金山和“两委”班子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在服务区域发展大局中强化担当,在履职尽责中凸显“头雁”效应,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以党员为先锋模范,团结引领广大居民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通过开展党史理论宣讲、老党员说党史、党史知识竞赛、挖掘宣传先进事迹等活动,和在微信群随时随地学党史,让社区党员铭记党的奋斗历程,感受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全心全意为社区居民服务,践行党的初心使命。 “我们在党史学习教育过程中,通过举办零距离、面对面学习教育活动,让居民知党史、学党史,进一步拉近了党群关系。下一步,我们还会组织更多接地气的学习教育活动,让辖区居民对党史学习教育入脑入心。” 金山表示。 提升福祉暖民心 社区怎么改造?上任伊始,这个问题就摆在了金山的面前。社区住宅多为2000年前后建成的老楼,硬件设施老旧破损,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 “关键小事”就是“群众大事”。为顺应居民群众对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的迫切需要,金山在充分征求居民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优化改造方案,确保老旧小区改造既能最大限度满足居民需求,又能提升社区风貌,打造优美宜居家园。 如今经过改造后的社区,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居住环境更加整洁美丽,居民生活品质得到明显提升。 为了让居民享受全方位的服务,社区对前来办理高龄补贴复审的居民热情接待,帮助老人完成复审。对行动不便、儿女不在身边、没有智能手机的老人,提供上门服务。 社区精准服务,到户到人到心。社区内80岁的老人朱奶奶,女儿患有精神疾病,因家庭生活困难,无法入院治疗。得知情况后,金山积极联系区、街道相关部门,为她们争取政策,办理了入院治疗手续。 从居民的需求和实际出发,金山还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营造和谐邻里关系的同时,更进一步增强了社区居民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为社区创造了其乐融融的和谐氛围。 同时,金山充分发挥西北政法大学资源优势,组织成立法治宣传志愿者服务队,深入到辖区周边工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农民工的普法宣传活动,为构建雁塔法治之城做贡献。 志愿服务献爱心 党建引领,志愿同行。依托党建引领,社区吹响志愿服务“集结号”。 金山牵头于2021年3月组建西北政法大学社区红十字会,吸纳辖区党员、团员青年等200多名志愿者参与,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深入扎实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 社区通过开展“近邻亲,处处暖心”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对困难家庭进行走访慰问,将祝福和关怀送到他们的心坎上。 社区志愿者们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发挥志愿者职业优势,开展了一系列传递文明、引导群众向上向善的志愿服务活动,助力城市发展,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此外,社区还积极联系爱心企业共同启动爱心公益活动,为辖区居民进行健康义诊、知识讲座、免费理发、免费发放爱心蔬菜和水果等多种志愿服务,让居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社区带来的浓浓幸福感。 “志愿者们做了大量看起来很平凡却很有意义的事情。他们在奉献爱心的同时,也传播了文明,传播了责任和理想,这种“爱心”和“文明”最终汇聚成一股强大的暖流,温暖着每一个人。”金山说。 (陕西网记者 南楠)
2021-10-152021年9月24日,由中国人权研究会主办,我校人权研究中心承办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8届会议“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与人权事业发展”中方云上边会顺利举行。来自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西藏社科院、西藏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与我校等高校与科研机构的多名学者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围绕西藏和平解放70年来的经济权利、受教育权利、妇女权利、健康权保障等主题展开研讨。 链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8届会议“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与人权事业发展”云上边会举行
2021-10-11现代化是人类历史上为数不多的最伟大社会变革之一,但现代化的过程远不是完全和谐的,往往伴随着紧张、矛盾和冲突,而且会形成各种社会问题。特别是近现代社会以来,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社会面对的问题并没有减少,反而不断聚集,风险社会成为现代化的代名词。在风险社会中最初造成一般性风险的因素大多具有单一性,但风险社会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常常会使一般性风险上升为整体性风险,甚至是恶性风险。当风险变成整体性风险时,政府、企业和公民将被迫成为命运共同体,需要共同应对风险并进行治理。在风险社会,责任承担的主体也不再具有单一性,社会责任的承担将由政府、企业为主体转变为由政府、企业和公民共同承担的三位一体架构。 一、风险社会要求公民从被动承担社会责任到主动履行 社会责任理论源远流长,进入近现代社会后,由于企业对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企业不断扩张,谋取剩余价值,贫富差距呈现两极化。特别是在古典经济学派反对国家干预经济生活,在自由放任的原则下,社会大众寄希望于企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企业为了缓和这种社会矛盾,也进一步回应社会的需要,首先成为了社会责任的承担主体。 20世纪30年代后,频繁出现的金融危机,不断使社会陷入困境,对于经济和社会领域的治理理念也由亚当∙斯密转向了凯恩斯理论。国家正在从古典经济学中的“夜警”角色转变为干预、规范和弥补市场失灵的社会责任承担者。社会作为强制组织的特定表现越明显,也就越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国家。国家通过法律来实现国家干预,维护市场秩序,规范企业行为,保障社会福利,完善社会救济以起到平衡社会矛盾,履行社会责任的作用。这一时期,国家由此成为与企业共同履行社会责任、维护社会秩序的主体和重要保障。 2020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疫情很快席卷全球成为二战结束后全人类最大的挑战,各国联合抗疫,中国政府第一时间向世卫组织和主要发达国家通报疫情,分享科研数据,共筑人类命运共同体,各大企业纷纷转产医疗物资并慷慨捐赠。在疫情面前,国家和企业的做法充分体现了两者对社会责任的担当。但在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下,仍然存在外出不戴口罩,拒绝检测体温,散布不实信息,隐瞒“接触史”,最终导致大量无辜群众被医学观察的情况,这样的事件在高风险社会,可能使政府和企业所付出的巨大努力瞬间化为乌有。疫情的暴发,长期的隔离,在一些地区激化了原有的矛盾,又形成了新的社会矛盾,一些地区甚至出现枪杀等暴力违法事件。在风险社会中,单一性的风险如果不能有效控制,随时都能生成复合型或恶性风险,现阶段公民已成为即国家、企业后,共同履行社会责任的三大主体之一。 现代社会治理需要公民充分履行社会责任,要实现公民社会责任由被动履行向主动履行的转变。现代政治社会要求公民应该主动参与民主政治建设,主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主动构建社会主义信用体系。人民民主专政就是要人民当家做主,人民享有民主权利,人民为了更好地享有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在风险社会中,公民履行社会责任的程度已成为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也成为现代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 二、风险社会引领公民实现社会责任的路径 公民社会责任的实现要建立在公民对社会价值认同的基础上,需要进行引领并有配套保障机制促进公民自觉履行。建成符合时代要求,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责任体系,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真正促进社会全面发展,最终实现现代政治制度。通过公民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让公民更好的享有自由和权力,充分展现人民民主专政的优越性,面对风险时充分体现主人翁精神,构建由国家、企业和公民共同担当的社会责任体系。 (一)树立主人翁意识引领公民理性价值 公民的概念是个舶来品,来源于西方,经宪法确认拥有公民资格后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由于中国传统文化以家庭和亲属关系为起点,主人翁意识是公民社会责任在中国文化中的一种表达,主人翁意识较之公民的社会责任有更强的主观意识和自觉性。主人翁意识充分体现了公民个体在组织中的地位,充分说明了公民对组织的信任、热爱和认可。1919年,毛泽东在《湘江评论》中写道:“天下者,我们的天下;国家者,我们的国家;社会者,我们的社会。我们不说,谁说?我们不干,谁干?”中国是我们的家,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这个大家庭的主人。主人翁意识是公民对自身社会责任的理性认同,这是一种自发的,由内向外的,理性思考战胜人性本能的认同,它是公民对社会责任理性思考的结果。相比公民的社会责任这一概念,在传统文化影响下,中国人更容易接受主人翁意识这种表达,它去除了公民社会责任中公民履行法律责任的被动。主人翁意识是每一个中国人对人民民主专政、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以人民为中心政治制度的有效回应,是公民在实现了利益最大化后、在劳动力实现个人所有权、在取得生产资料所有权和实现当家做主后的表现,这也是公民社会责任中国化的体现。 (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公民道德价值 进入现代社会,市场经济高速发展,在客观经济作为决定意识形态的核心要素下,个人主义成为了市场经济的一种表象,社会价值观在一时间也表现出了一定的多样性和分散性。社会普遍要求形成全社会的总体价值观,既要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又体现时代特点,还能反映中国文化传统。这一统一整体的价值观导向,能够引导全社会价值取向,充分反映全社会的共同利益,这也是公民社会责任的基础和自觉履行的前提。党的十八大提出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国在新时代社会道德价值的基础和指引,充分体现着全社会价值体系的根本性质和基本特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国家、社会和公民个人三个层面高度凝结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实践要求。公民履行社会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来源于公民自身所秉持的核心价值观,要与整个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基本一致或是比较相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公民社会责任道德价值的基本要求。爱国是中国人民的朴素情怀,历史经验一次次告诉我们,每当国家面临危难的时候,中华儿女绝不会袖手旁观。敬业是国家发展的动因,只有爱岗敬业、不断创新,国家才能生机勃勃,才能实现富强文明,才能实现伟大复兴。诚信是人们处理自身与社会、与他人关系的基础。现代社会是一个信用社会,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只有大家都已更高的标准来约束自己,社会才能更加和谐、市场才能更加健康。友善是人们对待社会、对待他人的基本态度,社会是人与人组建而成的,我们在人与人的交往中形成了社会关系,友善是我们崇尚的美德,是我们对他人和社会应有的基本态度。特别是在重大疫情风险发生时,因为爱国,才甘愿牺牲,才敢于担当;因为敬业,才会坚守岗位,绝不擅离职守;因为诚信,才会主动说明病情,实施自我隔离;因为友善,才不会歧视被感染的人群,才会主动伸出援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是公民道德价值的引领,更是引领公民社会责任的道德基础。 (三)党员干部的表率是公民践行社会责任的旗帜 我们党自诞生以来,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中国共产党人的使命和初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党的十九大指出,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有效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必须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在风险社会中,每一名共产党员都要让人民群众通过党员自身的实际行动,看到党和国家需要公民履行什么样的社会责任,真正从思想和行动上感召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践行公民的社会责任。每当社会出现危机时,广大人民群众会首先观察身边的共产党员有没有坚守工作岗位、有没有身先士卒、有没有冲在一线。在危难时刻,只有党员干部作出表率,主动“站起来、站出来”,履行职责、敢于担当,自觉履行公民的社会责任,普通公民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才会被更好地激发,才会被引领,最终形成一种社会氛围,形成一种价值取向。 (四)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充分保障风险社会公民社会责任的实现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依据和保障,要用法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特别是在发生重大社会风险时,更要在法治的框架下应对风险,牢固树立法治观念,秉承法治精神。越是在风险危机的时刻,越要坚决通过法律维护社会秩序,对国家责任、中央与地方责任、企业责任、公职人员责任以及各主体之间的责任关系进行风险分配,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为充分保障公民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留下空间。 首先,坚决依法防范风险。在风险社会中,风险的发生是常态化的、随机性的和叠加式的,依法防范风险并不是说法律能够阻隔风险的发生,而是要用法律思维预防风险、化解风险、用法律程序处理风险、通过法律责任落实风险分担,做到程序科学、主体清晰、责任明确。在风险社会要让国家、企业和公民在一个法治的环境中运行,既充分保护了各方共同利益,又共同分担因风险而产生的责任,让所有规制风险的行为都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其次,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形成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风险社会中,从主动履职的意愿强弱划分,最强的是国家,最弱的是公民。公民的社会责任大都是被动责任,除了之前说过的需要社会共识、共同的价值目标以及党的引领外,公民大都处在一种观望状态。风险是一种偶发状态,而社会法治环境是一种常态,在常态化环境下如果不能严格执法,出现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和徇私舞弊的状况,如果不能公正司法,出现问题不能严格执法或是“甩锅”社会的现象层数不穷。那么当风险发生时,公民也不会自觉、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当发生各主体之间、各主体与社会之间形成纠纷时,要有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处理,多方化解,不要将纠纷升级为矛盾,“案结事了”是处理纠纷的最终目标。 最后,不断完善公民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保障体系。公民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是一种被迫责任到自觉责任的转变,是一种为他人负责到为社会负责的升华,是一种法律责任向道德责任的提升。公民社会责任的自觉实现除了需要认同、培养、教育和引领外,还需要有一套完备的保障体系,在这里我们更多探讨的是物质保障体系。在公民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时,应充分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国家应主动设立救助金或奖励金,以应对公民在履行社会职责时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这样公民在履行社会责任时才无后顾之忧。 (作者系“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法治宣传专家团成员,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
2021-10-09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以下简称《监察官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那么,《监察官法》和《公务员法》有什么关系呢? 《监察官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有关监察官的权利、义务和管理制度,本法已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的规定;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这一条清楚地告诉我们,二者是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特别法与一般法是法学理论上的两个概念。特别法是对于特定的人群和事项,或者在特定的地区和时间内适用的法律。一般法是对一般情况有效的法律。二者是相对而言的,例如,甲法对于乙法是特别法,但对于丙法可能是一般法。就《公务员法》和《监察官法》而言,前者是一般法,后者是特别法。在法律适用中,有特别法时,优先适用特别法,没有特别法时,适用一般法。《公务员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法律对公务员中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监察官、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可见,该法为《监察官法》预留了空间。 《监察官法》与《公务员法》的具体关系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监察官是公务员的组成部分,是公务员中的特殊群体。《公务员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本条规定了公务员的三个条件,监察官也完全符合这三个条件,所以,监察官也是公务员。同时,《监察官法》第三条规定了监察官的范围和四种类型,他们的共同特征是依法履行国家监察职责,这又是监察官和其他公务员的区别,体现了监察官的特殊性。 其次,《公务员法》和《监察官法》在立法体例上都实行全程管理原则。公职人员的全程管理是指从进口到出口的全过程管理。进口是指公职人员的录用,无论是《公务员法》还是《监察官法》,在录用环节,都要求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公务员法》第二十三条要求,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监察官法》第十六条要求,录用监察官,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在任职期间,公务员的管理环节包括任免、考核、交流、培训、回避、奖惩和申诉等。出口包括退休、辞退、辞职等。 再次,监察官由于其职责的特殊性,法律设定了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公务员是党和国家政策法律的实施者,《公务员法》对其素质作出了很高的要求,该法第七条规定,公务员的任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绩。《监察官法》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针对监察官的地位和职责,该法第四条要求,监察官应当忠诚坚定、担当尽责、清正廉洁,做严格自律、作风优良、拒腐防变的表率。在任职条件上,监察官必须具备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公务员法》则无此要求。同时,《监察官法》设置了严格的负面条件,如被撤销中国共产党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的不得担任监察官,而《公务员法》的要求则是被开除党籍的才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打铁还需自身硬,监察官是其他公务员的监督者,为此,《监察官法》设置了更为严格的规定,促进监察官提高自身免疫力,防止出现“灯下黑”。 除此之外,《监察官法》立足监察工作团队协作、集体作战的特点,没有实行员额制管理。该法从监察工作的性质出发,对监察官的职责、义务、权利、等级、惩戒和职业保障等作出规定,明确了监察官违纪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要求监察官从事超出法定职责范围的事务。 最后,监察官的部分管理环节和其他公务员相同,《监察官法》对此没有重复规定,应当适用《公务员法》,如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等。有些环节两部法律都有规定,属于相互补充关系,并不矛盾。如回避,《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至第七十六条分别规定了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和公务回避,《监察官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属于公务回避,那么,监察官的任职回避和地域回避就应当适用《公务员法》,公务回避则适用《监察官法》。再如,两部法律都规定了考核、培训和晋升环节,其基本原理是相通的,这些规定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2021-10-09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2周年,激励广大师生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向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迈进,10月1日上午8点整,西北政法大学分别在长安、雁塔校区同时举行升国旗仪式。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魏奇教授在雁塔校区升旗仪式上作题为《以青春致敬祖国》的演讲。 以青春致敬祖国 没有一个强大的祖国?意味着什么?有了一个强大的祖国,又意味着什么? 亲爱的同学,面对第72个国庆日升起的国旗,你在想什么?你想到了什么?签署《辛丑条约》120周年?辛亥革命爆发110周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5周年?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6周年?香港回归24周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20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元年? 习近平总书记曾用“国家蒙辱、人民蒙难、文明蒙尘”概括中华民族遭受的前所未有的劫难;用“筚路蓝缕、奠基立业、开创辉煌”总结中国共产党百年的历程;用“一切奋斗、一切牺牲、一切创造,归结起来就是一个主题: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表达初心使命。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时代的号角就在你们心头吹响最强音,让我辈用青春致敬祖国! 亲爱的同学,如果说,井冈山上的星星之火、长征路上的雄关漫道、抗日战争的烽火连天、陕北公学的保卫黄河、百万雄师的人间正道、天安门城楼的站起来的庄严宣告、“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军歌嘹亮、“两弹一星”震惊世界的东方巨响、“春天的故事”的改革浪潮、北京奥运火炬自强的烈焰、香港澳门回归的伟大践行....这些也许曾作为父母、老师和书本的故事、作为背景,定义你的人生,那么我相信:脱贫攻坚、全面小康的千年梦圆;嫦娥探月,蛟龙深潜,大国重器世人惊艳;绿水青山美丽中国的生动画卷;中国道路、中国精神、中国魅力的当代实践,就流淌在你的血脉里,正像孟晚舟的那句话:没有强大的祖国,就没有我今天的自由;如果信仰有颜色,那一定是那一抹绚丽的中国红。 亲爱的同学,无数次,我们为梁启超《少年中国说》热血沸腾:“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无数次,我们为李大钊、陈独秀的新青年、青春之中国激情荡漾:“国家不可一日无青年,青年不可一日无觉醒”,明白了创造青春中国、青春民族与民族觉醒的关系,体悟先生们倡导的“厚青年之修养,畅青年之精神,壮青年之意志,砺青年之气节”精辟内涵;无数次,我们面对方志敏《可爱的中国》热泪盈眶:“到处都是活跃的创造,到处都是日新月异的进步,欢歌将代替了悲叹,笑脸将代替了哭脸,富裕将代替了贫穷,康健将代替了疾病,智慧将代替了愚昧,友爱将代替了仇恨,生之快乐将代替了死之忧伤,明媚的花园将代替了暗淡的荒地!这时,我们民族就可以无愧色的立在人类的面前”!今天我们可以自豪地告慰英烈们、先辈们,这盛世如您所愿!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百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旗帜下,一代代中国青年把青春奋斗融入党和人民事业,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先锋力量。 同学们,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开启,我们正在赶考的路上,机遇和挑战并存,使命与责任在呼唤: 梦在前方,路在脚下 我们都是追梦人, 更是圆梦人! 不忘初心,青春朝气永在, 志在千秋,百年仍是少年, 西法大学子以青春之我, 创建青春之国家、青春之民族, 让青春之花绽放在祖国最需要的地方。 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泄汪洋。 民族复兴势不可挡,强国有我致敬祖国!
2021-10-03维护多边主义 完善全球人权治理 ——来自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四十八届会议云上边会的声音 光明日报记者 卢重光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8届会议日前在日内瓦召开。中国人权研究会在北京、武汉、西安、重庆等地举办系列云上边会,邀请国内外相关专家学者,围绕多个人权相关话题进行研讨。 9月15日举行的“工商业与人权:新理念、新实践”国际研讨会上,与会人士普遍认为,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世界工商业发展与人权领域实践贡献了中国智慧。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张万洪指出,引导工商业在国际社会积极探索、勇于承担尊重人权的责任,是一个重要课题。中国政府积极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行业指南出台,促进工商界在对外经贸合作投资中遵循《联合国工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实施人权尽责,履行尊重和促进人权的社会责任,呈现出新时期工商业尊重人权的新范式。挪威人权中心学术主任、奥斯陆大学法学院教授巴德·安德森对中国近期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中明确提及工商业与人权这一重大议题表示赞赏。他认为,在中国有来自不同行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良好实践,值得国际社会进一步研究和分享。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唐颖侠指出,工商业与人权议题在中国各项政策及企业、行业协会的实践中蓬勃发展,这是中国人权事业不断发展的重要体现。 9月24日举行的“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与人权事业发展”云上边会上,西北政法大学校长、人权研究中心主任杨宗科表示,西藏和平解放70年来,对西藏各族人民权利的整体保护、全面保护、主动保护以及实质性保护,充分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少数民族权利的制度优势和实践特点,为世界人权保护提供了生动的成功案例。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社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格桑卓玛说,西藏的减贫实践是成功的,营造了公平正义的人权发展环境,增强了西藏贫困人口参与发展和平等共享发展成果的能力,切实保障了西藏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是西藏人权事业的历史性成就。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方素梅认为,西藏和平解放70年来,卫生健康事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卫生健康服务体系逐步完善,西藏人民的健康权益得到了有效的保障。政府对农牧区医疗补助标准不断提高,实行健康扶贫战略。西藏妇幼保健工作也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同时国家对藏医药的传承创新发展高度重视。 9月25日举行的“美国侵犯阿富汗人权问题”国际研讨会上,来自中国、法国、尼泊尔、荷兰、日本、巴基斯坦等国的40余名专家学者、媒体代表、外交官与会。中外专家学者表示,美国在阿富汗侵犯人权的行为应当受到国际社会的谴责。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说,美国发动的阿富汗战争对阿富汗人民的人权造成了严重侵害,对阿富汗周边国家人民的人权造成了严重威胁,美国不顾阿富汗人民的意愿强行推销美式“民主”“自由”“人权”,其干涉主义的霸权行径只会遭受失败。荷兰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跨文化人权研究中心教授李彼德认为,阿富汗战争实际上是美国借“9·11”事件对阿富汗实施的报复行为,美国不会公开阿富汗战争的档案,美国和其盟友也不会为其罪恶行径负责,美国的好战行为给世界带来了巨大灾难,所谓的美式“民主和人权”只不过是美国自导自演的一场闹剧。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克里斯蒂安·梅斯特表示,美国对阿富汗的军事占领是一种政治霸权,是彻头彻尾的失败,阿富汗撤军引发欧洲其他盟友国家不满,欧洲应当重新审视与美国的关系。伊朗常驻联合国日内瓦代表团副代表麦哈迪·阿里·阿巴迪表示,美国对阿富汗的非法军事干预行为是美国和西方国家在保护发展中国家人权方面虚伪的象征,人权变成了美国和西方国家操弄其政治议程的工具,美国在疫情期间继续对阿富汗实施单方面制裁的卑劣行径将会被世人所铭记。 9月24日举行的“新疆:讲述真相,拒绝抹黑”主题边会上,多位来自中国、巴基斯坦、英国的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发言,介绍新疆繁荣发展真实情况、揭露少数西方国家对新疆进行污蔑抹黑的行径。中国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副会长徐绿平指出,一段时间以来,少数西方国家为谋取自身利益最大化,大肆制造、散播涉疆谎言,恶意抹黑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用心极其险恶,面目极其丑陋,其行径为各国正义人士所不齿。英国学者马丁内斯表示,自己近年到访新疆时,根本没有看到任何“文化灭绝”“宗教压迫”的现象。少数西方国家对中国新疆“侵犯人权”的指控毫无根据,所谓新疆人权问题是美国一手炮制的,目的就是要遏制中国崛起。巴基斯坦巴中学会执行主任穆斯塔法结合亲身经历指出,中国政府开展的反恐怖主义和去极端化斗争,有效保障了新疆各族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反观美国,以反恐为幌子,粗暴干涉他国内政,在阿富汗、伊拉克、叙利亚等地肆意燃起战火,严重侵犯和践踏了当地民众人权。 9月26日举行的“科技发展与人权保障”云上边会上,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人权研究院院长马怀德表示,科学技术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动力,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两者的本质都是追求人的自由和发展。维也纳世界人权大会原协调员约翰·佩斯认为,应进一步研究信息技术的人权风险,在国家和国际社会层面对信息技术的人权风险进行规制,在积极推动相关领域企业履行人权保护责任的同时,提升他们的人权意识和责任意识。中国政法大学特聘教授古德蒙德·阿尔弗雷德松表示,科技为人类的生活质量和生产活动创造了诸多便利,人权事业也从中获益,需要进一步制定国际规则、加强团结协作,共同预防并阻止可能发生的侵权问题。 9月28日举行的“公正合理国际秩序与人权保障”云上边会上,来自中国、英国、日本、委内瑞拉等国的社会组织负责人及专家学者围绕全球人权治理面临的新挑战、践行多边主义促进国际人权合作等议题展开研讨。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门立军认为,疫情之下,不少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民生受到严重影响,全球发展不均衡继续加大。公共卫生、反恐、气候变化等领域的非传统安全威胁对世界人权事业影响也日益凸显。英国教育专家盖瑞·麦卡洛克表示,疫情给全世界带来挑战的同时也引发了人们的反思,为完善全球人权治理带来新机遇。以教育行业为例,疫情令人们反思潜在的教育不平等现象。在线教学的迅速发展为全球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世界政治所副所长姚琨认为,“世界不需要‘人权教师爷’,美国须先检视自身。”美国等国家不仅历史上人权记录劣迹斑斑,疫情之下也存在系统性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将人权问题政治化等情况。 (光明日报北京9月30日电) 《光明日报》( 2021年10月01日 04版)
2021-10-01http://www.sx-dj.gov.cn/a/djzh/20210929/54952.shtml https://xafbapp.xiancn.com/template/amucsite//pad/index.html#/detail/6366610?site1&columnID=104
2021-09-29(孙湳奚,朱双战报道)5月17日,2025《环亚星声代》全国新人选拔首场活动在西北政法大学校园内火热启幕,为全国音乐追梦者点亮了逐梦的第一盏灯塔。这场由环亚音乐、坤宝德传媒、国颂禾颐、声浪时代娱乐联合主办,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宣传部与校团委倾力承办,学生社团联合会及新媒体中心协同联动的音乐盛宴,不仅是一场才艺的竞技,更是一次青年文化与时代精神的深度交融,为高校音乐生态注入蓬勃生机。 以梦为马,共筑音乐新生态 作为全国性音乐人才孵化平台,《环亚星声代》始终秉持“公平、开放、创新”的核心理念,致力于为每一位怀揣音乐理想的青年搭建通往梦想的桥梁。活动自启动以来,迅速点燃了西北政法大学校园内的音乐热情,吸引在校学子及往届校友踊跃参与。通过“青春西法大”公众号及校园海报的便捷报名通道,数百名选手以流行、摇滚、民谣等多元曲风,展现了当代大学生对音乐的热爱与创造力,诠释了“以音乐为语言,以青春为底色”的文化自信。 权威评审,护航音乐梦想 本场选拔赛评委阵容堪称“星光熠熠”:央视音乐频道表演嘉宾、中央音乐学院与中国音乐学院双料教资认证者王晶老师,以深厚的艺术造诣为选手提供专业指导;著名综艺选秀导演、环亚音乐排行榜颁奖盛典副主席李蓉女士,凭借敏锐的行业洞察力挖掘潜力新星;西安音乐学院王文瑜老师,则以严谨的学术态度助力校园音乐人才培养。三位评委从演唱技巧、舞台表现、情感张力等多维度综合评判,为赛事注入权威性与公信力。 青春交响,奏响时代强音 初赛现场,选手们以音符为笔、舞台为卷,将个人风采与时代精神熔铸成一首首青春之歌。从深情吟唱的民谣到热血激昂的摇滚,从流行旋律的创新演绎到原创作品的惊艳亮相,他们以音乐为纽带,传递青年群体的文化主张与价值追求,展现了新时代大学生“以艺载道、以声传情”的使命担当。通过连续两天的精彩比拼,最终晋级了51人,其中还有5位同学来自咱们陕西省警察学院。现场观众掌声雷动,线上线下互动热烈,共同见证了这场属于青年的音乐狂欢。(晋级名单详情请关注“国颂禾颐”公众号,现场视频请关注“环亚星声代”官方账号) 我唱你听,直播间热闹非凡 本次赛事首场直播成绩亮眼,观看人数轻松突破20000+,实时弹幕互动热烈,满屏的加油点赞刷爆直播间。屏幕内外热情同频,同学们现场热情鼓掌,粉丝们化身“云端亲友团”,在评论区疯狂打call,为这场音乐盛会注入澎湃活力。 匠心赋能,共绘美育新图景 特别鸣谢明星合作企业四川省巴中市光雾山5A级旅游景区对环亚星声代的大力支持;西安城科美业培训学校作为陕西赛区唯一指定妆造合作伙伴,以“缔造时尚美学,培养美业精英”为使命,为选手量身打造舞台形象。 星光不灭,梦想永续 《环亚星声代》西北政法大学专场的成功举办,是高校美育实践与音乐产业深度融合的生动注脚。未来,赛事将继续以音乐为载体,凝聚青年力量、激发文化创新,为新时代文艺事业培育更多兼具艺术素养与社会责任感的青年人才。让我们共同期待,从校园走出的新星们以音乐为翼,翱翔于更广阔的天地,成为推动中华文化繁荣发展的时代弄潮儿! 【中国教育导报】2025《环亚星声代》燃情启幕西北政法大学--以青春之声共筑时代音乐华章 http://www.yzbln.com/news/77363-0.html
中国社会科学网西安讯(记者 陆航 实习记者 熊施锐)5月22日,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丝绸之路仲裁中心与西北政法大学共同举办的2025航空航天产业仲裁大会在西安召开。与会专家聚焦航空航天产业发展背景下的争议解决机制,围绕仲裁制度创新、低空经济与商业航天法律前沿等议题展开探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院、西北政法大学、中国民航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中国低空经济法治研究院在大会上共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航空航天产业是社会经济跃迁升级的行业指向标,是代表未来科技引领方向的聚合产业,是国家综合实力的标杆旗帜,是保障国家安全的重要盾牌,更是代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探索未知世界、播撒文明火种的国际合作领域。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表示,我国航空航天产业的发展已经进入关键窗口期和黄金机遇期,但同时也伴随着行业纠纷的增多,亟待建立更专业、高效、安全的纠纷解决机制,在持续提高航空航天仲裁能力的同时,深化研究,不断壮大航空航天智库。 航空业是促进全球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产业,承载着联通世界、促进交往的使命,在资源全球化配置和跨国生产贸易中拥有特定优势,能促进全球市场有效联通和科技进步,为各国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国际民航组织前任秘书长柳芳表示,在推动共建“一带一路”的背景下,党中央明确指出要加快“空中丝绸之路”建设。因此,我们要积极主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加强航空仲裁的国际交流,抓紧培养复合型航天航空仲裁人才。 西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赵万东聚焦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提出要加强学科建设的引领作用,聚焦前沿国际法领域,构建面向未来的涉外法治知识体系和研究平台;要完善人才培养体系,积极探索“国际法+行业+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要拓展全球合作领域,依托各大科研平台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推动航空航天领域仲裁的创新发展,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高质量争端解决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原司长张月姣发表题为《国际仲裁沿革、现状与展望》的主旨演讲,系统梳理了国际争端解决的历史脉络。她表示,未来的航天仲裁专业性将不断增强,必须选聘兼具深厚法律素养与航空航天实务经验的仲裁员,并在仲裁程序规则设计中引入行业专家评估机制,提升程序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 随后举办的圆桌讨论围绕“仲裁制度创新与航空争议仲裁实践的发展”“低空经济可持续发展与低空经济争议的仲裁之路”“商业航天争议仲裁的前瞻与未来”三个议题展开,来自航空航天领域的专家学者和法律从业者就行业发展中的法律问题、争议解决发展趋势和仲裁实务热点问题交换了观点,形成多元化的建设共识。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编辑:曾煜婷】 【中国社会科学网】推动航空航天仲裁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 https://www.cssn.cn/skgz/bwyc/202505/t20250523_5875395.shtml
来源:《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与实践》专刊2025年第3期(《民主与法制》周刊2025年第17期) 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范九利 2017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强调:“法治人才培养上不去,法治领域不能人才辈出,全面依法治国就不可能做好。”法学教育是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的重要一环。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要求“强化法学实践教学,深化协同育人,推动法学院校与法治工作部门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学生实习实训等环节深度衔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作出安排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法治人才培养的高度重视,为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和实现法学教育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以实践为导向的法治人才培养思路,法学院校应当进一步强化法学实践教育,重点从为谁教、谁来教、教什么、怎样教、教得怎么样等方面系统思考新时代法学实践教育的目标、主体、内容、方法、评价等问题,为新征程上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人才保障。 一、培养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要求的德法兼修高素质法治人才 第一,培养面向法治中国建设实践的德法兼修高素质法治人才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法治人才培养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至关重要。”2017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强调:“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法学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2018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对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实践中,能否坚持实践导向,直接关系到法学教育能否培养出真正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求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第二,顺应法治中国建设实践培养德法兼修高素质法治人才是新时代法学教育的根本任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学教育快速发展,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已经办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法学教育体系,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输送了大量法治人才。但是,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我国的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工作还滞后于实践。法学院校是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法学教育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不仅要提高学生的法学知识水平,而且要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只有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并且有效发挥积极作用,法治中国的愿景才能逐步变为现实。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将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培养造就更多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第三,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是培养德法兼修高素质法治人才的必然要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不断提高,对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要求。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社会科学,加强法学实践教育,可以帮助法学专业学生更好地理解法律条文背后的意义,学会正确运用法律,从而提高其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传统法学教育对法律实践技能的培养关注度不够。《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21年版)》明确规定:“法学类专业课程总体上包括理论教学课程和实践教学课程。”这意味着,法学院校应当实质性参与到法学实践教学的各个环节,特别是校外实践教学。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是全面提升新时代法学教育质量的有力保障,有助于实现法学理论教育与法治实践的有机结合,使得法学专业学生不仅掌握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也能够具备较强的法治实践能力。 二、打造一支既有深厚理论功底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学专业教师队伍 法学专业教师是法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资源,也是法学教育活动的组织者和法学专业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必须坚持以实践为导向,打造一支既有深厚理论功底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学专业教师队伍,更好满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应用型法治人才的需求。 第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提升法学专业教师的理论素养。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需要正确的法治理论引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是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的科学理论体系,为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提供了根本遵循。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首先要求法学专业教师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基础上,夯实自身的法学理论功底,在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中,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法学院校要积极引导法学专业教师加强理论研究,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体系化构建,在法治人才培养实践中做到“两个结合”以及“两个借鉴”,即能够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法治中国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能够借鉴世界先进经验、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 第二,建立健全教师培训与发展机制,强化法学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应当推动国内外法学院校交流合作,组织教师到国内外知名法学院进修或短期访问学习,定期举办高水平教学研讨与学术交流活动,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及实务界专家分享最新研究成果与实践经验,促进不同学科领域间的交叉融合。应当为法学专业教师安排法律实务技能的培训,重视对青年教师的培养,通过模拟法庭、案例讨论、课题研究等形式,与律师事务所、司法机关等合作提供实地考察或者挂职锻炼的机会,提升法学专业教师解决法律实务问题的能力。国家和地方立法机关、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法治工作部门要加大对法学院校支持力度,提供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实践平台和实践机会。应当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并鼓励法学专业教师投身法治实践活动,为教师创造便利条件,设置专项基金资助法学专业教师参与公益法律援助项目,支持并奖励从事政府委托课题研究、从事决策咨询研究、参与重大案件审理或立法咨询等活动的教师。应当健全完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双轨制法学教师评价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激励制度,对于在科研成果发表、教材编写、教学改革、服务社会等方面表现突出者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第三,多措并举健全完善产教融合机制,形成法学专业协同育人“共同体”。加强与法律实务部门的合作,同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学生实习实训等环节深度衔接。吸纳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法治人才组建多元化教学团队,通过专兼结合的方式,建立一支既精通法学理论又熟悉法律实务操作的教学队伍,参与课堂教学、案例研讨及毕业论文指导等工作。探索建立实务导师制度,特别是对于法科研究生培养,除了配备一位校内导师外,还应为其配备一名实务导师。 三、构建“三个课堂”有机联动的法学实践教育教学体系 法学教育的“三个课堂”各有侧重。“第一课堂”侧重理论教学,“第二课堂”强调法学专业学生的校内实践活动,“第三课堂”要求学生走出校门参与法律实践活动。为确保法学教育内容与法治中国建设实践有机衔接,需要构建“三个课堂”有机联动的法学实践教育教学体系,为法学专业学生提供全方位、多维度的法学实践教学体验,在学以致用中全面提升法律实务能力和职业素养。 第一,开展案例教学和实务训练,驱动法学专业“第一课堂”变革。法学专业教师既要在课程教学中重视案例教学法的应用,精心设计模拟案例,引导学生深入分析案例背后的法学理论问题;又要重视法律文书写作、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法律实务课程,定期更新教学内容,确保所授知识的时效性和实用性。强化“第一课堂”课程思政建设,在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过程中,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宪法法律权威,恪守法律职业伦理,切实维护公平正义,确保学生坚守法律职业道德底线。 第二,组织多元化“第二课堂”教学活动,提高法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法学院校既要支持学生参与科研项目、深入调查研究,也要鼓励并协助学生在实习中了解法律职业实践情况。既要组织学生参加模拟法庭比赛和法律辩论赛,也要搭建和拓展学生接触法治实践工作的平台,设立校园法律援助中心、法律应用类学生社团等平台,让学生有机会参与法律实践活动。此外,为培养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要同涉外企业、国内外法学院校和国际组织建立联系,搭建涉外法治学习平台,支持学生参与企业“走出去”法律服务,鼓励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实训,组织学生参与国际性的法律知识竞赛,切实提高学生的国际竞争力。 第三,探索完善“第三课堂”保障机制,促进法学专业学生全面成长和发展。法学实践教育的“第三课堂”旨在为学生提供更为广泛且能够深入接触法律实践的机会。法学院校应当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增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在线学习以及其他形式的非传统学习体验类的教学实践活动。比如,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法学创新创业比赛,参与或发起法律援助项目,鼓励学生在寒暑假参与社区法律咨询和服务工作,利用互联网平台开设专门针对法学专业学生实践技能提升的在线课程,利用虚拟现实技术模拟法律实习场景,定期为学生举办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指导活动,实行理论考试与实践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方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融合运用多元化教学方法提升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 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不仅要求法学教育内容与时俱进,而且要在教学方法上充分体现实践性和应用性,这既是法学教育改革的重要方向,也是法治人才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必然选择。 第一,强化案例教学法的实践运用。要发挥好教学团队的作用,精心挑选案例,建设不同课程的教学案例库。教师在讲解案例的过程中,不仅要关注案情本身,更要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引导学生将所学法学理论应用于案例分析中,鼓励他们敢于对已有结论提出质疑观点,在案例分析中发展批判性思维,从而帮助学生在所学法学理论知识与实际应用之间实现融会贯通。 第二,引导教师积极开展互动式教学改革。互动式教学强调教师在师生平等交流基础上,与学生加强互动,实现不同观点之间的交流、碰撞和融合,在激发教学双方主动性和探索性的过程中,有效提高教学效果。对于法学教育而言,应当发挥好学生的主体作用,鼓励和支持教师组织学生采用头脑风暴、小组讨论、角色扮演等方式进行教学活动,引导学生主动实践、调查、探索、分析、总结,让学生们能够更多参与到课程学习当中,让课堂“活”起来、“动”起来。 第三,加强线上线下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为提升法学教育教学质量、适应信息化教育发展趋势,需要充分利用多媒体、网络资源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线上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为此,法学教师需要做好相应的资源整合与开发工作,挖掘整合各类法律文献、案例研究、法律法规等资源。同时,可以结合法治建设实践开发互动式学习材料,比如使用音频、视频、动画等材料展示庭审过程,或者借助虚拟现实技术创造“沉浸式”的模拟法庭体验等。 第四,鼓励教师积极运用翻转课堂教学法。翻转课堂是一种混合式教学模式,更加重视学生在课前学习的主动性,学生主要通过各类国家级、省级和校内线上教学资源的学习来发现和解决问题,课堂上根据教师的安排和引导,通过汇报、评论、讨论、辩论、模拟等方式实现知识的内化。法学学科的实践性很强,以解决实际法律问题为驱动,合理运用翻转课堂教学法,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主动参与度、积极性,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相关法学理论知识。在法学专业课程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当结合所授专业知识特点和教学实际需要,深入研究哪些知识可以通过翻转课堂的教学方法实现更好的教学效果,切实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五、建立健全法学实践教育质量评估制度 坚持以实践为导向健全完善法学实践教育质量评估制度,是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的重要保障。要着重加强实践教学成效评估,通过构建科学高效的教育质量监测体系、教育质量评估程序、评估结果应用机制等,有效提升法学实践教育质量。 第一,构建科学合理的法学实践教育质量监测体系。传统的法学教育更多侧重于传授法学理论知识,更加关注教学过程及其成效,对学生实际学习成效缺乏系统性监测与评估。可探索成立由法学专业教师、学生代表、教育管理专家及法律实务界人士组成的专门委员会,围绕法学实践教育“三个课堂”实施的各个环节,从师资力量、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实践基地、学生反馈、用人单位满意度、社会评价等方面,合理确定各项监测和评估指标,制定明确的法学实践教育质量标准和评估办法,突出对法学实践教育效果和学生实践能力的评价。 第二,制定规范高效的法学实践教育质量评估程序。在法学实践教育质量评估过程中,公开透明的评估过程可以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法学实践教育的状况。建议规范高效开展法学实践教育质量评估工作,明确评估工作流程、职责要求和具体期限,及时发布法学实践教育质量监测的相关信息,建立多渠道的师生沟通平台,广泛吸纳法学教师、法学学生、校友及用人单位等参与评估过程,接受校内外各方的监督,定期发布教学质量评估报告,确保评估结论客观公正。此外,法学院校要规范自我评估、同行评议、学生反馈等评估程序,从多元的评估结论中获取有益意见和建议,确保评估结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第三,完善法学实践教育质量评估结果的运用机制。法学实践教育质量评估结果不能只停留在报告阶段,而是要通过制度化手段推动其转化为改革法学实践教学、提升学生法律实践能力和满足法治人才培养需求的实际行动。可探索建立“解读报告–制定措施–整改落实”的评估结果运用机制,切实推动法学实践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法学院校既要建立评估结果的反馈与沟通机制,在评估结束后立即向相关方提供详细的法学实践教学质量评估报告,搭建开放的沟通平台,确保利益相关者了解评估结果,允许各方就评估结果进行讨论并提出建议;又能够根据评估结果,准确识别法学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制定改进计划。此外,还应设立专门的整改落实监督小组,确保改进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法治人才培养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培养造就一大批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的德法兼修高素质法治人才,必然需要坚持实践导向,完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持续推进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与法治建设实践深度融合,推动新时代法学教育高质量发展,确保学生在法治中国建设实践中堪当时代重任。 【民主与法制周刊】范九利: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https://mp.weixin.qq.com/s/vyGzZywAoifL5Y7-eQKeLQ